岳阳市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方案

2012年07月27日 15:31 604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最新消息-淘汰落后产能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月底召开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小企业工作会议,同时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搞好工作动员。
  2、情况调研阶段(3月)。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十五小”企业普查活动,并结合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小企业工作会议要求,制订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有力的《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阶段(4至11月)。组织和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小企业工作任务。
  4、考核验收阶段(11至12月)。严格按照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小企业《工作方案》要求,对各县市区完成任务情况现场考核验收,开展评比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完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限制落后产能企业生产、激励落后产能退出、促进落后产能改造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贯彻执行。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小企业工作任务,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到企业、到相关责任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定期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3、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小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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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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