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保障矿山生态恢复与环境治理

2012年08月24日 9:44 256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为加强矿山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督促采矿权人在矿产资源开采及矿山停办、闭坑时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安远县采取强化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存储工作的措施,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全县采矿权人已存储保证金100多万元。
  该县的具体做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采矿权人学习省、市有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文件精神,印发宣传资料在矿区宣传,及时召开存储保证金工作会,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承诺书》,存储规定数量保证金;二是编制治理方案。由县矿管部门督促采矿权人科学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在开采过程中实行“边开采边治理恢复”;三是严格年检把关。规定县级办证矿山未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的,将不通过其采矿许可证年检和不受理其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四是启用存储保证金。采矿权人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或者验收不合格,逾期不进行恢复治理或恢复治理达不到要求的,由政府组织启用采矿权人存储的保证金实施恢复治理。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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