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的土地
2012年08月31日 15:59 6556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盘点
重金属砷污染方面,目前已经进入警戒区的包括宁夏银川城市郊区、山西产煤矿区、四川成都、广元等工矿区及湖南的长株潭工业区等区域,以及河北、山东等地污水灌区,内蒙古、黑龙江、辽宁的工矿企业区、污水灌区和广东、浙江的某些大中城市郊区。综上所述,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主要矿产资源型城市污染相对严重。在污染相对严重的广东省,数据统计,珠江三角洲部分地区有超过15%的耕地不同程度遭受重金属的污染,个别地区有20%~40%的灌溉水受到汞、铬、氟化物的污染。
目前,潜在的重金属污染还有升级势头,严重威胁人民的食品安全,农业生产和耕地息息相关,是隐形的社会“大毒瘤“。虽然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深化土壤污染监管,治理重金属污染,但这还远远满足不了需求,跟不上污染上升的程度,建设绿色、节能、环保的土地制度,减少过度消费和隐形消费,成为了监管部门首要职责和工作要务。
2012年6月,财政部与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提出要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并决定成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专家组,财政部向农业部拨款8.27亿,由农业部在未来五年的时间内对全国农产品产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7月,重庆市召开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提出在全市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摸底调查工作,查清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类型、种植情况等;开展重金属普查监测,分析测定土壤中铅、汞、镉、铬、砷总量和pH、CEC;组织实施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
8月,云南普洱市举办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会,旨在摸清普洱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分布、特征等基础信息,开展产地安全区划和等级划分,科学设置国控点、开展动态预警监测提供科学依据。
江苏省农委在泰州市组织召开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启动会。
苏州市启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该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工作的技术路线和近期普查工作安排。
四川省、海南省、甘肃省、贵州省、重庆市、陕西眉县、文登市、巴彦淖尔市、常州市等省市也陆续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随着政府加大政策、财力支持,各地监管部门的大力协助,生产企业配合污染监管工作,减少自身环境污染行为,尽力做到绿色环保生产,公众环保意识的加强,在多方通力合作下,重金属污染的土壤所导致的生态危机将不会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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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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