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如何破解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困局
2012年09月04日 10:30 6492次浏览 来源: 法人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税收政策亟待完善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在会上指出,在国家发展过程中,企业也碰到了瓶颈,税收政策如何给予扶持、更好地促进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而实现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这是至关重要的。
同样以人发为原料,生产档发(人体假发)享受税收优惠,生产氨基酸为什么不能享受呢?
曾晚亭介绍,目前我国氨基酸的生产企业近百家。原料大多为淀粉含量较高的玉米,粮食浪费数目惊人。而利用人发生产氨基酸可以节约大量粮食。1吨发渣提取的氨基酸总量,相当于采用发酵法5吨粮食生产的氨基酸总量。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毛发收购总量约为15万吨,如果用来生产氨基酸,每年可节约粮食75万吨。
曾晚亭在研讨会上说,因为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没有优惠,很多企业都因为税负太高而关门歇业。如湖北公安县凯生物贸有限公司就因税负过高而夭折。
对于企业税收优惠,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滕祥志在研讨会上指出,从税法角度来讲,税收优惠应该属于税收特别措施,减免、优惠这些特别措施要针对特殊主体、特殊行为。
滕祥志说,优惠必须针对特定的主体和特定的交易行为。“从税法上来讲,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毛发再利用肯定是符合国家整个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的。但是在技术上要考虑如何把行业规范起来,不能全是来骗税的。”
这就意味着,企业还需要一个权威性的认定,以确定是否适合税收优惠。
我国是氨基酸生产大国,但是,在我国氨基酸产业迅速发展、产品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对环境的污染以及资源的消耗也越发加剧。氨基酸制造业坚持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降低能源消耗已势在必行。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提出,税收政策说到底是国家经济政策的具体落实,职能部门在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时应从国家整个财税体系得失考虑,要有长远的眼光。
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依法利用废物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生产产品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北京农学院副教授李蕊认为,对一些企业,有条件可以使用再生资源但却没有使用和利用,利用了其他资源,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对于这样的企业,能不能征特别税,然后把税款征上来之后再补贴给再生资源行业,形成一种类似有奖有罚的形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萍同样认为,税收法律政策应该服务于“鼓励废物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这个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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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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