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节能灯回收缺陷 造成严重汞污染

2012年09月10日 10:19 895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全国废旧节能灯回收体系尚未建立
  张弘透露,对于居民的废旧节能灯,国内并没有相应的回收要求,它们都是被当做普通垃圾处理的。
  记者实地走访、电话采访了北京市、湖南省长沙市、福建省南平市的3个居委会,发现各地居委会工作人员普遍不清楚本社区的节能灯使用情况,也承认当地并未建立废旧节能灯回收体系,更不清楚节能灯会造成何种污染。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花园社区居民的节能灯使用量则较大,但是也没有回收处理的地方“就是和别的垃圾一起随便扔掉”。北京市长椿街西街社区居委会一位负责人更是对记者的提问感到惊奇:“我以前也是推广节能灯的,还真不知道节能灯有污染。”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某社区则因为居委会进行节能灯推广,“肯定不能(对居民)说有污染”。
  关于废旧节能灯的处理和回收,环友科技理事、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博士后毛达表示,主要存在几个问题,一是处理成本相对过高,据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数据,一支直管荧光灯企业回收成本至少为0.6元,而回收后经济价值不足0 .1元。尽管废旧节能灯中的玻璃、汞、荧光粉可以再利用,但是单纯从经济角度讲,回收企业并不划算。
  二是监管不力,相应的法律法规上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来自社会源的危险废物应该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和集运,然后交由环保部门处理,而含汞灯管就属于危险废物。然而,包括北京市在内很多国内城市的垃圾分类中,并没有专门针对危险废物的类别,很多废旧节能灯都是被当做普通垃圾处理了。
  “现在我国就连垃圾分类回收都尚未普及,所以节能灯回收就比较困难。”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秘书长陈燕生说。
  但在国际上,一些国家已经立法要求生产商在产品使用寿命到期时将产品追回。比如,在日本,电器回收法规要求生产商在产品使用寿命到期时无偿追回其含汞产品。欧洲议会最近正式通过了两项立法提案,要求生产商在其产品使用寿命到期时承担全部的经济或物理责任。他们还正式通过了有害物质限制条例(RO H S),将逐步淘汰电子工业中的有害物质使用,包括铅、汞、六价铬及几类溴化阻燃剂。毛达则举例称,挪威的社区废品回收站建有危险废物小仓库,总的原则就是“谁污染,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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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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