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裁定继续对中国产纯镁征收反倾销税

2012年09月13日 9:47 432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镁资讯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2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维持对中国出口的纯(颗粒状)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投票通过裁决,认为从中国市场进口的此类产品将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持续的损害。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裁定,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定表明,美国将继续对中国出口美国的纯镁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这是美国对中国发起的最新一起贸易救济行动。今年以来,美国连续对中国产品发起“双反”和“337调查”,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升温。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规定,在反倾销税实施五年之后,美国必须取消这一税令,除非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取消反倾销税将导致倾销行为重演或给美国产业继续造成损害。所谓日落复审,是指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五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
  美国最早于2001年对原产于中国的纯镁作出反倾销裁决。2012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案发起第二轮日落复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于今年5月7日决定对此作出快速复审。

责任编辑:安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