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再生铅产业面临”大清洗“

2012年09月25日 16:15 314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被业内给予很高期望值的《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终于颁布,其被认为可能改变再生铅行业混乱局面,但多位再生铅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在实施细则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细化和落实。
  9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下称《准入条件》)。《准入条件》在项目建设条件和企业生产布局,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监督与管理等做了详细规定。风帆股份董事会秘书张亚光对本刊表示,规定很详细,在规模和能耗方面也都比较严格。
  《准入条件》指出,各省严格审批再生铅项目,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1万吨/年以下再生铅生产能力项目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等工艺及设备将被彻底淘汰。
  《准入条件》还同时指出,鼓励企业实施5万吨/年以上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3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生产能力。
  大宗商品市场移动商务服务商富宝资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表示,1万吨/年的规定对于目前的再生铅企业来说影响不大,因为绝大部分的企业能力已经达到了这项要求,国内最大原生铅企业豫光金铅证券事务代表李慧玲表示,这个准入条件对他们来说就没有直接影响。
  李慧玲分析认为,2013年将淘汰3万吨/年以下的要求,将让一大批再生铅企业面临关停危险,“真正的洗牌会是在明年。”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国内再生铅将达到250万吨左右,市场空间将在360亿元上下。不过,严峻的事实仍然不能忽视,本刊在此前的调查中也发现,国内最大的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加工基地安徽省界首市的华鑫铅业只是由12家小企业组建而成,企业格局至今并未有所变化。多家媒体调查的结果也都显示如此。
  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也是多家企业负责人比较担忧的问题,如何让《准入条件》的规定真正落实?在惩罚未有细则的前提下,是不是有可能让未达标者游离于惩处之外?
  江苏春兴集团董事长杨春明对本刊表示,如果《准入条件》能够落到实处,将会大大加快提升行业的规范成度。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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