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家电废弃处理基金10月开征

2012年09月26日 15:12 312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如何处理废旧家电?这一问题近年来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而按照新的相关规定,我国已准备通过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据记者最近从市国税局采访获悉,目前我市已经在着手开展这项工作,按规定,10月份将迎来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首次申报缴纳时间,相关经营者需主动向国税机关申报缴纳。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的按季申报原则,此次缴纳的基金费用是今年7、8、9三个月的。市国税局提醒,虽然按相关规定“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国税机关申报缴纳”,但由于是刚刚开始开征这项费用,今年10月份的首次纳税申报期顺延到10月22日。
  据规定,目前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共5类产品。具体应缴标准为,按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谁要缴纳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费”?基金缴纳义务人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电器电子生产者包括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而生产者生产自行出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因无需在国内回收处理,将免征基金。
  据预计,此次开征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涉及甬城近200家电器电子生产企业,年征缴“回收处理费”近1亿元。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