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大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整治
2012年12月07日 11:10 395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江西网 分类: 节能减排
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江西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省在巩固近几年成果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至11月继续深入开展以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为重点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排查整治。
一是坚持“区域平衡”、“等量置换、减量置换”的原则,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二是着重抓好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项目的推进,乐安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贵溪冶炼厂周边区域土壤修复项目(一期)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生产全过程监管,加大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要求,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经统计,整治期间,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实地检查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以及皮革鞣制、电镀企业等各类涉重金属企业292家,对其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采取了多种处理措施,其中:取缔关闭污染严重的涉重企业7家,停产整顿企业55家,责令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45家,对一些违法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并对全省56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了网上公示。
责任编辑:晓晓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