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中的重金属及其危害
2012年12月17日 14:35 4492次浏览 来源: 综合媒体 分类: 生活中的重金属污染
铅不是人体的必需元素,于健康无益,因此人体的铅含量越低越好。人类使用铅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公元前3800年的埃及寺庙中,就曾经挖掘出铅的制品,表明铅在远古时代就被人类所使用。在工业方面,铅的生产应用至少有5000年的历史,其应用范围和应用量在不断增加。在含铅汽油广泛使用的年代,汽车尾气将铅大量排放至人们的生存空间,而过多摄食膨化食品、含铅松花蛋、滥用偏方、使用釉上彩餐具等生活环节,都可能带来铅的污染问题,。
经过长期的临床研究,人们认识到慢性铅中毒可以导致人体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血液系统的损害,也有可能造成生殖及肾脏损伤。医学研究证实女性对于铅的毒性作用更为敏感,且围产期的妇女体内的铅可以通过胎盘、乳汁危害到胎儿、婴幼儿的健康。儿童属于生长发育中的个体,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等组织器官尚未发育成熟,且代谢率高于成人,在同等剂量条件下,更容易受到铅的损害。
砷是自然界存在的固有元素,地壳岩石含砷可以低至1毫克/公斤,高达490毫克/公斤。在自然界,砷还通常以硫化物的形式存在,例如雄黄、雌黄等,并且经常以混合物的形式存在于金属矿石中。砷及其化合物的毒性取决于它的水溶性。砷元素不溶于水,雄黄和雌黄水溶性很低,因而毒性很低。而砷的氧化物和盐类多属于高毒物质。饮水含砷量超标作为地方病,可以造成砷中毒。因为燃煤污染空气、食品也可以引起的砷中毒。一般地区煤含砷约2.5毫克/公斤,我国某些产地的煤含砷量高达2000毫克/公斤以上,是砷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三价砷毒性大于五价砷。三价砷化物和五价砷化物可以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吸收进入人体。砷的化合物可以造成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皮肤等组织器官造成损害。1979年,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确认无机砷是人类皮肤及肺的致癌物。鉴于砷及其化合物给人类带来的潜在危害,也鉴于化妆品与人体皮肤粘膜的广泛、长期接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集对2007年《化妆品卫生规范》的修订意见,提出将砷的化妆品残留限量从现行的≤10mg/kg,调整为≤4mg/kg,至少在该领域减少了消费者的砷暴露,有利于规避砷类物质对人体的毒性作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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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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