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处罚88家环评机构

2013年01月09日 10:18 377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曝光台


  环评报告书错得离谱
  环评报告书质量差,甚至出现低级错误,成为环评行业的另一大“污点”。
  上海东华大学在此次通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处罚,原因是其“2010年编制的《上海城投徐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较差,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未预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未计算与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吉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研究所2009年编制的《国道102线河南屯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较差,环境保护目标不明确,环境噪声评价等级判断错误”,也上了此次通报批评的“黑名单”。
  王里奥表示,污染物没有识别清楚,环境敏感点遗漏,都是环评质量问题。
  民间环保组织“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则表示,中国95%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都有造假。
  “造假的方面很多,报告中的基础资料、保护措施,其中公众参与一定是假的。”冯永锋肯定地说。
  2011年,冯永锋所在的达尔问环境研究所联合其他四家民间环保组织致信环保部,对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编制的环评报告简本提出“疑问”,冯永锋认为报告中的“公众参与”部分是不实的。而在环保部的此次检查中,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被降级,但原因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数量不满足相应资质条件”。
  冯永锋指出,环评机构在做环评项目时没有花足够的时间,两年的环评甚至在两天内就做完。
  “现在的网络很发达,有的环评项目报告几乎就是从另一个环评报告中复制来的。”冯永锋说,有的环评报告书“甚至非常离谱”,关键词都没变。
  马军提到了类似的问题。据马军介绍,其在查看环评简本时发现,一个项目的环评报告有时直接是从另一个环评模板拷贝的,甚至连企业名字都没修改。
  环评报告书的质量不仅是文本问题,还有科学性问题。
  “比如在参加(金沙江中游)阿海水电站一个评价过程中,我们所咨询的专家指出,在环评报告中设定为替代生境的两条小河,流程极短,流量非常少,特别在冬季,完全不具备做替代生境的条件。”马军说,最后专家的意见并没被采纳。
  另外一个问题是,上下游的鱼被水坝阻挡,致使无法进行自然交流。据马军介绍,当时的环评报告中的建议是,“找人在下游看着,发现鱼后,捞起来送到水坝上游”。
  “这不是科学的方法。”马军说。
  封闭的环评机制“须打破”
  环评机构为何如此“糊涂”?
  冯永锋认为,环评机构跟事业单位或环保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帮助企业通过环评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在给企业提出环评问题或环保建议上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冯永锋表示,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开始执行,它本身设定企业通过购买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方式,导致社会和政府对它的监督变得没有意义。
  环评对整个环境决策和管理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一个制度,也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可以有效地将一些严重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项目在环境决策中识别出来并予以制止。但马军认为环评在中国没有完全起到这一效果。
  “中国环评制度中间存在一个重大的缺陷,在西方,环评过程实际上是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过程。在中国,它被简化,基本上只拿过来技术评估的过程。”马军同时指出,这样的技术评估是在封闭的条件下进行的,很难真正按科学的方法去评估。在封闭的操作系统内,环评机构容易受到利益、地方政府压力和诱惑的影响,最终使得环评成为走过场,也就造成了环评机构当下的一些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马军建议,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环评过程中的社会监督,让公众更多地参与到环评中。
  “在美国,环评过程是在社会监督之下完成的,环评报告需全文公开,它的过程中有很多公众参与的部分,同时还有同行评议,一旦出现问题,很容易被发现。”马军表示,中国不乏会挑出环评问题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但最根本的问题是整个机制,要攻破这个机制,就需足够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冯永锋则主张,要改变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企业直接购买环境影响评价公共服务的概念,让政府购买,由政府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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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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