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铅锌行业大事盘点
2013年01月17日 16:58 4310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2012年铅锌行业大事
1、《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指导文件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铅锌冶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环保部制定《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指导文件。《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从清洁生产、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水污染防治、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污染防治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规定。
该文件提出,铅锌冶炼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以清洁生产为核心、以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重点、以可行有效的污染防治技术为支撑、以风险防范为保障的综合防治技术路线。
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区、蔬菜基地、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养殖基地、城镇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及其防护区内,要严格限制新(改、扩)建铅锌冶炼和再生项目;区域内存在现有企业的,应适时调整规划,促使其治理、转产或迁出。铅锌冶炼业新建、扩建项目应优先采用一级标准或更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改建项目的生产工艺不宜低于二级清洁生产标准。企业排放污染物应稳定达标,重点区域内企业排放的废气和废水中铅、砷、镉等重金属量应明显减少,到2015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100%。
铅锌冶炼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以清洁生产为核心、以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重点、以可行有效的污染防治技术为支撑、以风险防范为保障的综合防治技术路线。鼓励企业按照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的要求,采取铅锌联合冶炼、配套综合回收、产品关联延伸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废铅酸蓄电池的拆解,应按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进行。
2、《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发布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制定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准入条件。
其中规定,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内,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凡申请行业准入的铅蓄电池企业,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对对现有、新建和商品极板生产企业设置20、50和100万千伏安时的产能门槛。《准入条件》还从工艺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卫生、节能与回收利用等诸多方面对企业提出了要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准入指标体系,比单纯的产能门槛更加全面、科学和严格,达到产能要求仅仅是符合《准入条件》最基础的条件。根据相关政策,现有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将有七成以上被淘汰。
为推进再生铅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了《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转入条件》提出,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单系列生产能力,下同)。淘汰1万吨/年以下再生铅生产能力,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等工艺及设备。鼓励企业实施5万吨/年以上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3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生产能力。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以及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划定的重点区域和因铅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内不得新建再生铅项目。
3、环保部酝酿铅蓄电池“整顿风暴”
环保部启动对铅蓄电池回收(再生铅)行业的专项环保核查行动,环保部去年底发布的“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再生铅)企业名单”显示,全国共计1962个该类企业。其中,江苏、浙江、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等地该类企业均超过100个,江苏省以492个居首,浙江省以331个居次席。近日,工信部公布12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第二批名单,此次共淘汰铅蓄电池221.34万千伏安时产能,其中包括极板126.4万千伏安时、组装94.94万千伏安时;涉及铅蓄电池落后产能企业共计22家,其中以浙江和四川居多,四川省企业有14家,浙江企业7家,山西1家。
2012年确定淘汰落后铅酸蓄电池2000万千伏安时的任务,2012年实际确定的铅蓄电池淘汰量已达3264.99万千伏安时,相比2000万千伏安时的目标增加了63%。工信部公布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符合规定的企业必须向工信部提出申请,并由工信部和环保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企业,由工信部与环保部联合公告企业名单,此举或将打破铅蓄电池企业终身制。今年,环保部门又取缔了282家,截止11月底,全国在生产铅蓄电池企业391家(包括极板加工和电池组装企业),在建企业70家(包括极板加工和电池组装企业),70家在建企业中有15家产能超过了100万千伏安时。
届时未能通过环保部核查、未能进入工信部准入公告的铅蓄电池企业将面临存亡挑战,因为这些企业将在绿色信贷、上市、融资、绿色出口方面有阻力。目前一部分省区已经完成了环保核查,具体情况正在陆续公布。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