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先进材料与制造协同中心被认定

2013年04月12日 9:54 628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新技术

       本网讯:教育部今天开始公示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这意味着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我国高教领域第三个重大国家工程――“2011计划”步上快轨。
  据了解,此次公示的名单包括14家创新中心,其中包括4项前沿类创新中心,4项行业类创新中心,2项文化类创新中心及4项区域类创新中心。其中由中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商飞公司等单位发起的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公示期自2013年4月11日至4月21日。
  “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第三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性计划,于2012年5月7日正式启动。该计划由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旨在突破高校内外部机制体制壁垒,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活力。
  “2011计划”4年为一个周期。教育部、财政部每年组织一次“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认定,通过认定的中心建设运行满4年后,将委托第三方评估。

以下为教育部公示全文

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公示

      按照《“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程序要求,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专家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专家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公示(认定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3年4月11日至4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育部监察局及“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监察局、“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816。
  教育部监察局:电话:66096240;传真:66097634;电子邮箱:fangyi2008@moe.edu.cn
  “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096821;传真:66096821;电子邮箱:2011jh@moe.edu.cn

 


“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公示名单

序号

中心名称

主要协同单位

类别

1

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物理所等

前沿

2

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军指挥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中心、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等

文化

3

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航科技集团等

行业

 

4

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航工业集团等

行业

5

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

四川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南开大学等

前沿

6

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

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省农科院等

区域

7

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

行业

8

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

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

前沿

9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

文化

10

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中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商飞公司等

行业

11

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浙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医学科学院、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

区域

12

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等

区域

13

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

区域

14

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中科院上海技物所、中科院半导体所、国防科技大学等

前沿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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