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重金属企业将按季度公开检测信息

2013年06月03日 17:8 423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环保部将定期发布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排污单位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这是由环保部制定的、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明确要求。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后污染信息的公布将按季度公布而不再是年度。
  目前,监控名单内共计15797家企业,其中涉及重金属企业2834家。
  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环境监测机构按季度汇总未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污染源及排污口,逐一说明未监测原因;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即环保部将定期对监测数据变更情况进行通报;还要适时公布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污染严重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
  征求意见稿同时要求,地市级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 个工作日内,分别通过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和未开展监督性监测的原因,监测信息至少在网站保存一年。
  征求意见稿说,所谓监督性监测,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监督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负责收集、填报、传输和核对辖区内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编制监测信息、监测报告等;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是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获得的监测数据,是开展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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