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建设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简报)

2013年09月04日 9:48 839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钛资讯


  (三)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建议将钒钛产业从冶金化工产业中剥离出来,作为新材料产业加以扶持;将钒钛产业单独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的大项目,在产业导向上予以引导扶持;以《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指导,出台钒钛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在试验区内把与钒钛产业相配套的产业纳入允许类进行配套,降低区内企业成本,延长产业链,发展产业群,建设钒钛新材料基地。
  (四)创新资源开发保护模式。资源的合理配置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和前提。国家发改委在《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在铬、镍、钴等伴生金属资源实现规模化回收之前,红格矿南矿区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储备,暂实行封闭性保护。但从目前情况来看,红格矿南矿区是我市唯一可以整体开发、综合利用的矿区,也是我市打造高水平战略资源开发基地、加快试验区建设的重要资源支撑。为此,建议采用“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模式,对红格矿南矿区的钒钛磁铁矿资源进行适度配置,实施有序开发,最大限度地提升钒钛战略资源的创新开发利用效能。
  (五)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建议设立攀西资源科技攻关专项资金,组织国家级科技团队对钒钛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攻关重点集中在高铬型钒钛磁铁矿直接还原综合回收铁钒钛铬、钛精矿生产人造金红石、高档钛白、硫酸法钛白清洁生产、金属钛低成本提取、稀贵散金属提取利用等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对在短期内无法突破和获取的技术与工艺,支持引进国外先进钒钛技术,实现钒钛高端产品的突破。支持钒钛新产品、新工艺、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每年确定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一批产业化项目进行攻关和建设。
  (六)创新供地用地机制。建议单独为试验区建设配套安排年度用地指标;允许工矿废弃地复垦土地指标在全市范围内流转,并延续这一政策;对还在开发利用的矿山进行复垦;扩大临时用地范围,延长用地时间。
  (七)开展财税金融改革试点。建议试验区内企业全部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将攀枝花市作为全国和全省的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的试点地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基金的收费管理。支持将钒钛磁铁矿纳入资源税改革范畴,将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延续攀钢即征即返资源税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适当降低税率;新进新建企业应全部在当地注册;支持对钒钛产品进行增值税、进出口税优惠;设立钒钛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将钒钛新材料产业纳入鼓励类产业,利于信贷准入使企业获得金融支持;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支持建立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
  (八)实行用电机制创新。建议在试验区内实行统一用电政策,以园区和重点企业为依托实行单列直购电,支持试验区钒钛、稀土、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的发展,鼓励发展矿、冶、电联营。
  (九)解决交通瓶颈问题。交通是长期制约攀枝花发展的主要瓶颈。建议进一步加强攀枝花作为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和区域性次级交通枢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编制出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推进方案;全面开工建设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攀枝花段今年内正式开工建设;加快丽-攀-昭-遵铁路前期工作;将攀宜沿江高速公路、攀枝花-大理高速公路和攀枝花西区至凉山州盐源县高速公路纳入国家或省上规划,加快启动建设。
  (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攀枝花是长江上游的资源型城市,地处干热河谷地带,加之历史原因的影响,生态环境异常脆弱,水体、大气、固体废物等“三废”污染治理成本高、投入大、任务重,仅依靠我市企业和地方财力无法解决。建议:一是统一制定矿山生态恢复规划;二是对试验区开展整体环评;三是支持建立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新机制;四是中央和省里设立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用于攀枝花生态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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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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