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生态修复亟待从源头抓起

2013年10月16日 15:8 671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新技术

  十月的三江源,一望无际的草原平铺在高原大地上,与湖泊、牛羊共同绘就出一幅绝美的秀丽山水画。
  不过,就在几年前,这里还是一副千疮百孔的模样,掠夺式的采矿严重破坏了砂金矿区的地貌,将三江源置于生态破坏的悬崖之巅:草场退化,湖泊消失,水位下降,甚至连黄河也多次出现断流。
  10月12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从2003年到2012年,历经十年的矿区治理和生态修复,目前三江源矿区的生态系统已基本恢复,这座“中华水塔”重现生机。
  在我国众多遭到破坏的矿区中,三江源是比较幸运的。近年来,随着煤炭等矿产资源的疯狂开采,山西、内蒙古、江西等多地出现了“生态荒原”。


  矿产开发引来诸多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已成为矿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相关数据显示,作为我国的基础能源,2012年我国煤炭产量突破37亿吨,占世界煤炭产量的47.5%。
  然而,中国煤炭学会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专业委员会主任姜耀东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矿产资源的开发在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造成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反过来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煤炭开发引发了地表沉陷、水资源破坏、固体废弃物堆放、水土流失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生态环境状态成为衡量社会经济发展重要标志的当下,矿区污染治理、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姜耀东说。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仁芙也表示,煤炭行业在开发过程中损毁的土地面积最大、程度最严重,损毁的耕地不仅最多,而且复垦任务、工程、技术也最复杂,同时也是投入最大、成本最高的。


  生态修复存在误区
  在严峻的形势面前,近年来,我国的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在近日召开的“2013中国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论坛”上,中国煤炭学会理事长濮洪九介绍说,在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制度建设方面,1988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土地复垦规定》;1995年颁布实施了《土地复垦技术标准》;2011年3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行了《土地复垦条例》。同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实施,煤矿区土地复垦体系逐渐健全和完善。
  “但以煤炭为例,每年因煤炭开采造成大量土地复垦、塌陷,煤矸石排放和频繁的地质灾害。煤炭矿区复垦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仍然需要攻关,相关的政策措施还有待完善,我国煤炭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依旧任重道远。”濮洪九表示。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教授卞正富则认为,当前通行的矿区生态恢复工作存在一些误区。
  “要搞恢复工作,必须搞清楚采矿对生态包括土地的影响规律。但在这方面,我们基本上是两条腿、两条线,开采破坏的规律和生态系统退化的规律两者之间的有机联系没有建立起来。”卞正富表示,在矿区生态破坏以后的恢复工作中,有的地区过于强调人工修复,有的过于强调自然恢复,这些都需要商榷。
  此外,“我们一直缺乏对矿区修复长期性的跟踪研究。生态系统的恢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内我们看它效果不错,但将来的效果不是很清楚。”卞正富说。


  保护与恢复结合
  未来的矿区生态修复工作将走向何方?多名专家综合国外经验指出,关键是要从矿区开采的源头抓起,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多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产权产籍处处长刘燕萍向记者介绍了英国在矿区生态修复方面值得借鉴的一些做法。刘燕萍表示,1971年,英国修订了城乡规划法。在此之前,矿山的土地复垦主要是由政府提供废弃地补助的方式来完成,但矿山经营者的责任不是很明确。1971年之后,废弃矿山复垦是由矿山经营者来负责的,企业在取得矿产开发许可证时,就设立了矿山复垦的条件,要求企业在停产之后对使用过的土地进行清理,并要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即便针对复垦的义务人,也是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来进行的。”
  濮洪九认为,未来的矿区生态修复,关键是要突出绿色开采,建设生态矿山。要提高科技制度创新能力,突破一批绿色开采、生态矿山建设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加强绿色开采生态矿山技术装备的研制。同时,要推进重大示范工程建设,针对我国中西部矿区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脆弱生态条件下快速植被恢复等技术。此外,还要加强土地复垦技术的研究,在我国粮食主产区的煤矿区,重点研发减少耕地破坏的绿色开采技术。
  卞正富则认为,关键是生态保护跟生态恢复要相结合,尤其是要从源头抓起,即采矿之初特别是采矿规划、采矿工艺的选择,都要有利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并且保护优先。另外,人工修复跟自然恢复要相结合,两者并举,而且人工干预还须把握时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矿区的近期恢复和长远的演变要相结合,尤其要重视长远的演变效果。”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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