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在创新中前行

2013年10月22日 9:31 600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目前我们正在配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做第二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制定工作,研究增补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电器电子产品,新目录中获得财政补贴的废旧电器种类将会增加,届时国家认可的回收处理企业将会从中受益。”中国家电研究院电器循环技术研究所主任田晖近日向记者透露了上述信息。
  据了解,为配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实施,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曾于2010年9月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公告。因“四机一脑”(即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在家庭中所占体积较大,存在着回收处理成本高和难度大等问题,因此作为首批目录产品而被纳入《条例》管理范围。
  “以旧换新”政策效果显著
  近年来,随着我国家电进入报废高峰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以及保障人体健康。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有效推动该条例的实施,政府相关部门于2009年5月推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这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而言,无疑是个异常繁荣的时期。据相关部门统计,该政策保证了80%以上的报废电器能够流向正规的处理企业,最大限度促进了废旧家电的集中回收和处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家电“以旧换新”让消费者可获10%的财政补贴,除了拉动内需之外,也使废旧家电的回收体系重新洗牌。
  中国家电研究院今年5月发布的《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白皮书2012》显示,2011年,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拉动下,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理论报废量为6671万台,正规处理企业的实际处理量高达5633万台。“中国家电研究院每年5月都会公布中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行业白皮书,欢迎媒体参与。”作为白皮书内容的参与专家之一,田晖向记者发出了邀请。
  白皮书的内容显示,国家“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为国内正规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然而,该政策结束后,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企业的原料也发生了较大波动。清华大学学者温宗国撰文分析称,我国现有定点拆解处理企业105家,但2011年年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部分地区又回到以小商贩流动回收为主的状态。
  回收处理纳入法制化管理
  2012年,可以说是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一个调整年。因为对于政府主管部门来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面临着一个全新的实施管理环境。对于处理企业来说,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审核列入处理基金补贴名单,加大马力拆解处理等一系列程序环环相扣、竞争激烈。对生产企业来说,将履行生产者责任,缴纳家电处理基金。
  “《条例》的实施是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法制化管理,有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谈到《条例》的实施,华新绿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苑杰这样表示。据他介绍,华新绿源是全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企业之一,该企业自2006年成立以来发展迅速,很多北欧、日本的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前来参观。苑杰告诉记者,华新绿源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快速发展,得益于国家政策对行业引导和支持。
  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在政策扶持方面进一步推进。2012年7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按照该办法,“四机一脑”5类产品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代理人需被征收家电处理基金,标准从7元/台到13元/台不等,而拥有资格的拆解企业则可享受35元/台到85元/台的补贴,此举被业界称为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经历的一场从政策到制度的转变。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领域的规范效果已经逐渐显现,推进了回收处理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随着我国第二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制定工作的完成,回收处理企业未来的竞争力将会进一步加强。”田晖表示。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2013年5月1日,《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相比,《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虽然在执行力度方面有所欠缺,但这一系列举措所产生的综合效应,都会促使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进入一个更加规范化、产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方向。”田晖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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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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