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鼓励群众举报违法采矿

2013年10月29日 10:50 297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曝光台

  从10月21日开始,河北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为调动全社会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河北设重奖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经查实,凡盗采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第一举报人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盗采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列支。
  此次专项行动由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开采构成犯罪、违法制售运储用爆炸物品、非法转让采矿权及探矿权、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行为,予以集中打击。为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河北省政府明确提出,凡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存在盗采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或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两处或两处以上盗采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要分别对所在乡(镇)、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有关部门对应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不移送,公安机关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盗采刑事案件不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查处、失职渎职的,要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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