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家解读江西污染防治

2013年11月13日 16:33 589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护群众环境安全
  记者: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的需求越来越高、愿望越来越强烈。在推进企业污染防治的过程中,怎样保护群众环境权益?
  罗来发:环保部门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为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我省连续多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组织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取缔关闭污染严重的涉重企业11家,停产整顿企业25家,责令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7家。查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对违法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责令限期改正的75家,停产整治的32家,取缔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12家,实施经济处罚189万余元。开展环鄱阳湖综合整治,对“五河”干流和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重点行业废水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对沿江、沿河、沿湖医药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在专项整治期间,沿湖各级环保部门共排查3237家企业,重点检查了207家废水排放企业,其中,限期整改34家,停产整治2家,取缔关闭1家,确保了鄱阳湖水质安全。
  罗来发说,由于措施得力,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全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达标率为81.4%,其中河流达标率为81.7%、湖库达标率为80.0%,设区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区市交界断面点次达标率均为100%;除南昌市以外,其他10个设区城市1至8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南昌市执行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截至11月4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9天,优良率为64.6%,在全国74个执行新标准的城市中位于中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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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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