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3年12月02日 9:20 42112次浏览 来源: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分类: 政策法规
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2015年)
目 录
一 总 则1
二 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1
(一)矿产资源特点1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现状3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6
(六)矿业开发的经济社会背景7
(七)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证程度8
三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9
(三)规划目标10
四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14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14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15
(三)探矿权设置、投放及现有探矿权处置方案20
(四)重点勘查工程及科技攻关21
(五)勘查准入条件22
五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23
(一)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调控24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30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38
(四)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41
(五)开采准入条件44
六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45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45
(三)矿山环境恢复重点治理工程47
(四)矿山环境监测网络47
(五)新建、改、扩建和已投产生产矿山环境保护48
(六)停办、关闭或闭坑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48
七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8
(一)法制保障机制48
(二)行政保障机制49
(三)经济保障机制50
(四)社会保障机制52
(五)科技创新与人才保障机制52
(六)建立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机制53
(七)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手段53
(八)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矿产资源忧患意识54
八 附 则54
一 总 则
“十一五”及其后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全面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加速迈向现代化。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省内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要求,编制《2008-2015年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是我省“十一五”及其后10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期为2007年,近期为2008-2010年,中期为2011-2015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规划》适用范围为湖北省所辖行政区域。
二 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特点
矿产资源种类多,总量较丰富,资源禀赋居全国中游。截止2007年,全省已发现146个矿种、183个亚矿种,分别占全国已发现171个矿种、229个亚矿种的85.38%、79.91%。全省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89种、亚矿种111种,包括能源矿产7种,黑色金属矿产8种,有色金属矿产12种,贵金属矿产5种,稀有稀土及分散元素矿产19种,冶金辅助原料矿产7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15种,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38种。在查明资源储量的非油气类矿产中,碘(液体)、溴(液体)、石榴子石、累托石粘土、饰面用蛇纹岩、建筑用辉绿岩、化肥用橄榄岩7种矿产的资源储量居全国同类矿产资源储量之首,有22种矿产的资源储量居全国同类矿产资源储量的2-5位,有29种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同类矿产资源储量的6-10位(附表1)。按全国统一标准计算,我省保有矿产资源储量潜在总值及每平方千米潜在总值分别为14720亿元、791.41万元,均居全国第14位;人均潜在总值2.425万元,居全国第17位。
化工、建材及部分冶金矿产丰富,能源等矿产短缺。磷、盐、石膏、水泥用石灰岩等为我省优势矿产,高磷赤铁矿、芒硝、钛、钒、累托石粘土等为我省潜在优势矿产;铁、铜等资源较为丰富;水泥配料、玻璃硅质原料、冶金辅助原料、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石材资源前景较好;镁、铌、钽、铷、铯、锂、铊、稀土、硒、锶、金、银、铅、锌、溴、碘、硼、石墨、化工用白云岩、膨润土、耐火粘土、石墨、石榴子石、化肥用橄榄岩、建筑用辉绿岩等矿产和地热、矿泉水资源潜力较大;菊花石、百鹤玉、绿松石等矿产具地方特色。但我省缺煤、少油、乏气,铝、钨、锡、钼、锑等资源前景不容乐观,铂族金属、钾盐、铬铁矿等资源严重短缺。
资源分布广泛,地域特色明显。全省13个市(州)和4个省直管行政区均有矿产资源分布。其中富铁、富铜和金、钨、钼、钴、锶等矿产集中分布于鄂东南地区;磷、硫、铁、煤等矿产主要分布于鄂西、鄂西南地区;重稀土、钛、萤石、重晶石、云母、长石等矿产主要分布于鄂东北地区;石油、岩盐、石膏、芒硝、溴、碘、硼、铷、铯、锂等矿产主要分布于鄂中南地区;银、金、钒、轻稀土等矿产在鄂西北地区占据重要地位(附图1)。
共伴生矿多,主要矿产资源集中度高。全省70%以上的金属矿床为共生矿床,80%以上的金属矿床伴生多种有用组份。铁、铜、岩金、银、石墨、磷、硫、芒硝、石膏、水泥用灰岩、岩盐等主要矿产的80%以上资源储量被大中型矿区(矿床)占有,有利于建立较完备、规模化矿山及矿产品加工业体系。
矿床规模总体偏小,中贫矿、难采选矿多。全省共发现非油气类矿产地1510处,其中大型153处,中型328处,小型1029处,小型矿产地占矿产地总数的68%,中型占22%,大型占10%。煤矿层薄、面广、质差;高磷赤铁矿、铝土矿、钛(金红石)矿、稀土矿、磷矿、硫铁矿等贫矿多、富矿少、有害杂质含量高、矿物嵌布粒度细、矿石质量差、开发利用难度大、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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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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