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3年12月23日 16:1 29651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2008-2010年目标:矿产采选业产量有较大幅度增长(见专栏7)。通过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到2010年全省矿山数量在2007年的基础上减少10%,使矿山数量维持在4040家以下,规划期内年度投放探矿权、采矿权均不超过100个。根据矿区规模所确定的矿山最小建设规模指标和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得到落实;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数量占可综合利用矿山的比例达到70%以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3~5%;矿井排水利用率和选矿排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矿井煤矸石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尾矿的利用率达到10%以上,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在现有基础上平均提高3%。
专栏7 矿产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矿产名称单位2010年产量2015年产量2020年产量指标属性
煤炭亿吨222预期性
原油万吨450400400预期性
天然气亿立方米171515预期性
煤层气(瓦斯)亿立方米61015预期性
铝土矿万吨250025002500预期性
铁矿矿石万吨650800950预期性
金矿矿石万吨360360360预期性
铅锌矿矿石万吨120200260预期性
钼矿矿石万吨280037003700预期性
钨精矿WO365% 吨500060006000约束性
锑金属吨300035003500约束性
水泥用灰岩万吨148482391435139预期性
熔剂用灰岩万吨134016701760预期性
岩盐万吨500700800预期性
天然碱万吨200200200预期性
2011-2015年目标:煤炭、铝土矿、金矿、钼矿、建材非金属矿等主要矿产品产量基本能满足下游加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2015年矿山数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减少10%,使矿山数量维持在3636家以下,大中小矿山数量比例调整到2.5∶4.5∶93;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数量占可综合利用矿山的比例达到80%以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平均提高3%;矿井排水利用率和选矿排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矿井煤矸石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尾矿的利用率达到15%以上,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有显著提高。
2016-2020年目标:全省矿业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能源矿产产量基本保持稳定;以铝、钼为主的有色金属工业在全国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冶金、建材类非金属矿产开发与加工随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省外建立3~5处稳定的矿产开发基地,省内短缺的矿产品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2008-2010年目标: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本不欠新帐、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30%、土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见专栏8);建设3个矿区生态示范园和3个矿山公园。矿山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初步建立监测矿山地质环境预警体系。
2011-2015年目标:完成全省所有矿山和闭坑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详细调查与评价工作,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40%、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建设4个矿区生态示范园和4个矿山公园。建立健全监测矿山地质环境预警体系。
2016-2020年目标: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45%、土地复垦率达到40%以上;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全面好转,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法规与监督执行体系,实现全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专栏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区土地复垦主要目标
指 标2010年2015年2020年属性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新建和生产矿山全面治理约束性
历史遗留矿山304045
矿区土地复垦率(%)新建和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全面复垦
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303540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加大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投入,开展中小比例尺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重要成矿区带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重要矿产资源远景与潜力评价,主要数字国土工程等;省财政负责为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不小于1∶5万比例尺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重大地质矿产综合研究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等。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主要部署于重要成矿远景区、重要物化探异常区。以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为主,同时开展重要物化探异常查证、成矿区带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重要地区矿产预查等。在加强成矿地质条件、成矿规律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有效的物化探技术方法,特别是具有高精度、大穿透能力的物探技术,提取找矿信息,解决重要成矿带和远景区的深部矿、隐伏矿的找矿问题,寻找新的矿产资源勘查基地。
对于调查评价所确定的远景区,优先安排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新发现的矿产地要经过统一规划并依法出让探矿权。
(一)1∶5万区域地质、区域矿产调查
依据区域成矿地质特征,全省划分出豫西伏牛山金银、钼、铅锌多金属矿成矿区,桐柏-大别山地区钼、金银多金属矿成矿区,三门峡-郑州-平顶山一带煤炭、铝土矿成矿区,豫北太行山东麓铁矿成矿区,黄淮平原覆盖区煤、铁成矿区等5个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总面积约47850平方公里。
2008-2010年期间规划开展重要成矿远景地区1∶5万区域地质、区域矿产调查23项,相当于72个标准图幅(已开展32幅),面积31320平方公里,预期提交找矿靶区约25处;2011-2015年实施矿产资源调查项目10项,23个图幅,面积10000平方公里,基本实现全省基岩裸露地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全覆盖,预期提交找矿靶区约25处;2016-2020年实施矿产资源调查项目10项,15个图幅,面积6530平方公里,预期提交找矿靶区约25处。
(二)区域地球物理勘查、区域地球化学勘查
1.重要成矿区带1:5万航空物探综合站测量
发挥航空物探快速、高效、低成本、高精度、多参数的优势,在重点地区试验的基础上,开展全省1:5万航空物探综合站(航磁、航空伽马能谱、航空电法)测量,圈定找矿远景区和重点找矿异常,为国土资源调查及矿产勘查部署提供依据。规划2015年完成全省可测面积16.7万平方公里。
2.1:20万区域重力调查
填补东部平原1∶20万区域重力调查空白区。工作区为豫东开封-商丘-周口地区,面积5.45万平方公里。同时完善全省1∶20万区域重力数据库。
3.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多元素分析与找矿方向研究试点
在已经完成的1∶20万区域化探扫面分析的40种元素的基础上,利用所保存的副样,采用先进的分析技术方法,科学选取分析元素,以进一步扩大找矿范围,并为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等领域提供地球化学信息。
首先选择横跨华北板块南缘与秦岭造山带的栾川幅、内乡幅开展试点,面积约1.2万平方公里。在测试方法取得突破、异常查证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向全省推广。
4.平原区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
调查河南省农业经济区地质环境现状、区域环境地球化学特点、土壤环境质量、土壤养分现状、浅层地下水环境质量及主要生态地球化学灾害类型等,为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农业资源评价和地质研究提供基础地球化学资料。2010-2015年,在已经完成的《河南省黄淮平原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商丘地区、南阳地区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面积2.28万平方公里。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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