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
2013年12月24日 10:40 17637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三)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2006-2010年)
到2010年,构筑与宁海县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格局,布局明显合理、结构明显优化,开采方法明显规范、安全生产明显好转,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业经济有所提高。具体目标是:
--矿业经济适度增长,预计石料资源开发经济总量达到2210万元,利税预期达到240万元。
--调整“三区”,优化布局,普通建筑石料矿山总数控制在20家之内(不含工程性矿山),开采规模控制在150万吨。
--石料矿山结构优化,经营性矿山达到20万吨/年,乡镇(街道)自用性矿山达到10万吨/年;规范开采方法,进一步规范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化作业,块石-碎集料-机制砂系列产品。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十五”时期,已经完成了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十一五”时期,加强对在采矿山的边开采边治理工作,不欠生态“新债”。已经治理的废弃矿山,注重维护,进一步矿地整修,可新增土地500亩。
--公开、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得到完善。矿业权全部实施“招、拍、挂”有偿出让。
2、展望远期(2011-2020年)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保持在“十一五”水平,矿业经济总产值2700万元,利税290万元;矿山布局更趋合理,矿山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县石料矿山总数控制在15家之内(不含工程性矿山),设备先进、规范开采、全部矿山规模在20万吨/年之上;矿山生态环境按“绿色矿山”要求实施,无粉尘污染、污水排放达标;开展农业地质、城市地质调查,低品位的储家铅锌矿在进一步勘查的基础上有望开发利用;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有保障。
专栏1 “十一五”时期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
规划内容基准年2010年指标属性
矿业经济矿业产值(万元)17952210预期性
开采总量普通建筑石料(矿石万吨)123.40150.00预期性
矿山数量普通建筑料(家)2320约束性
铸造用粘土岩(家)22
沸石(家)22
叶蜡石(家)11
总计(家)5425
新设 矿山规模普通建筑石料(万吨)≥10≥20约束性
资源利 用水平露采开采回采率(%)95≥98约束性
尾矿资源利用率(%)95≥98约束性
矿山生态 环境规划治理矿山治理率(%)100100约束性
新增可利用矿地(亩)500预期性
矿业权 管理矿业权实行“招拍挂”出让(%)100100约束性
注: (1)“十一五”时期宁海县不开展基础性地质工作和固体矿产勘查;
(2)矿山数指固体矿产的矿山,不含地热水。
四、矿山布局与规划分区
(一)矿山布局
根据资源条件、允许开采范围、开发利用现状,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规模开发、集约经营的方针,在上一轮规划开发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科学调整,形成与全县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相协调的空间展布新格局。
(二)规划分区
以环境、自然资源保护为前提,石料资源为依托,就地、就近取材为条件,集聚开采为要求进行规划分区。
依据《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浙土资发[2007]23号)的要求,确定规划分禁采区和禁采地段、开采区、限采区,“三区”之外的区域为其他区。
1、禁采区和禁采地段
禁采区是指城市建设规划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军事设施要地、风景名胜与旅游度假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重要港口码头和经济开发区等;禁采地段是指主要交通沿线可视区范围、通讯光缆、高压线路两侧300-1000米范围内禁止采矿活动的地段。
本《规划》划分5个禁采区:
JC1 城区禁采区
基本保持上一轮《规划》设置的禁采区范围,东部边界略有缩小,面积为96.24平方公里。该区是宁海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集聚程度高,区内生态环境良好。
JC2 梁皇山禁采区
保持上一轮《规划》的禁采范围,面积为57.61平方公里。区内有梁皇山风景区、黄坛水库、白龙潭等。森林植被茂盛,也是生态公益林区,重要水源涵养地。
JC3 白溪水库禁采区
保持上一轮《规划》的禁采范围,面积为53.61平方公里。白溪水库是宁海县及宁波市的主要水源地。
JC4 桑洲禁采区
位于桑洲镇北东侧,区内面积27.90平方公里。本区六峰、南山等村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需采取保护性措施。
JC5 南溪温泉禁采区
位于深甽镇南西侧,面积为17.00平方公里,是宁海著名的温泉度假区。为保护地热(温泉)资源和休闲度假良好生态环境,区内除温泉取水外,不准设置其他采矿权。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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