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3年12月26日 15:47 3453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二)技术结构
  引导矿山企业通过科技进步与创新,引进、推广先进实用的采、选矿方法、技术和工艺设备,淘汰落后的采、选矿方法、技术和工艺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改善矿山地质环境。禁止使用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采、选矿方法、技术和工艺设备。在资源配置中,要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延长矿产品产业链等因素,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科学、合理。
  逐步实现采、选、冶平衡发展。依托大矿山选矿厂,充分利用小矿山矿石,形成持续、稳定的供矿能力。合理调整、配置小矿山的采选冶布局,逐步实行小矿山分散采矿、集中选矿。限制小矿山盲目建设选、冶厂,避免选矿厂过多的现象,实现采、选、冶平衡。鼓励具备一定规模的选矿、冶炼厂积极利用省外矿石进行选矿、冶炼。
  引进、研发盐湖矿产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努力实现钾、镁、钠、锂、锶、硼等多种有益组分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大铁、铜、铅锌等金属矿产中共伴生有益组分的综合回收利用。积极开展难选冶、低品位金矿以及低品位天青石、短纤维石棉的采、选工艺技术和方法试验与研究,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努力调整冶金用石英岩、石膏矿山的开采规模、技术及工艺,扭转开采规模小、矿山多而散、开发利用技术落后、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局面。限制生产粘土实心砖,禁止新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三)产品结构
  鼓励和推进矿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盐湖矿产开发要大力发展硫酸钾、硝酸钾、钾镁肥、复混肥以及钾、镁、钠、锂、锶、硼等系列产品。加强石油、天然气深加工,形成聚氯乙烯等产品。推进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煤-盐化工产业链。逐步推进铜、铅锌矿的采、选能力,提高钢铁、铁合金、硅系列新材料的产品产量和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新型建材工业,积极发展石棉制品、干法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矿产品。
  通过科技进步与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矿产品。加快海寺硅灰石矿、元石山铁镍矿、上庄磷矿、北山-泮子山和硝沟钙芒硝矿的开发利用研究,使其早日投入开发。加大钴、饰面石材、地热、矿泉水的勘查、开发力度,形成新的矿产品。
  (四)严格开采准入条件
  设置采矿权的矿产地必须是基本查明矿床规模、具备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储量;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总量控制及结构调整要求;矿山设计开采规模、服务年限必须与矿床(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符合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有经过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有经主管部门审核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采矿方法、选矿工艺及设备必须科学、先进、安全和环保,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及综合利用水平能达到规定要求,对共伴生矿产有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或保护措施;具备与矿山开采规模相配套的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理资质条件。
  四、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
  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减少储量消耗和矿山废物排放。引导、鼓励矿山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采、选矿技术和综合回收工艺,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
  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的监督管理。制定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的准入标准,强化对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的监督检查,引导和强制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采、选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颁发、延续采矿许可证。新建矿山不得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清理整顿采选技术指标低下、浪费资源严重的矿山企业。
  专栏14     主要矿产资源采选综合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指标
  矿种2010年2015年
  煤炭52%55%
  钾盐45%48%
  铜62%65%
  铅锌64%67%
  岩金64%67%
  水泥用灰岩86%88%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2~3%提高3~5%
  (二)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和综合利用。加强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等共伴生矿产资源开采、选矿过程中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强盐湖资源的整体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研究推广煤矸石发电和建筑材料生产等技术和工艺,拓展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领域,充分利用尾矿资源中的有用成分,提高矿山废水的循环利用效率。
  建立严格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和激励机制,将资源的综合利用情况作为年检和核证的重要内容。严格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地质勘探报告评审备案制度。引导和支持矿山企业引进、推广先进的采、选矿技术和工艺,在技术可行和经济合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回收矿产资源。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对暂不能综合开发或综合利用的矿产及含有用组分的尾矿,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三)努力发展矿产资源领域的循环经济
  以循环经济为指导,按照“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促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以矿山企业为主体,实施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推进煤矸石、低品位难选冶的铁矿和金矿、共伴生有色金属、矿山固体废弃物和金属尾矿资源等综合开发利用,实现开采减量而利用量不降低的目标,引导和带动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安全、环保、可持续地发展矿业经济。
  专栏15     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
  1、柴达木盆地盐湖矿产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开展察尔汗盐湖共伴生锂、硼、溴、铷、碘综合利用研究,利用盐田老卤制造无水氯化镁和脱水氯化钙研究,盐湖矿产资源开发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柯柯-茶卡盐湖钾资源综合利用试验,柯柯-茶卡盐湖双百万吨工业盐技术改造,废弃尾盐及低品位地表矿物回收利用制取氯化钾工艺技术改造,察尔汗盐湖尾卤稀释溶矿试验,马海盐湖低品位固体钾矿液体转化试验,西台吉乃尔盐田老卤除硼技术研究,察尔汗盐湖氯化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研究,柴达木盆地西部深层富钾卤水开发利用研究。 2、低品位、难选冶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开展低品位及难选冶金矿选矿技术研究,东昆仑及北祁连地区细粒难选铁矿和低品位铁矿开发利用技术研究,海南及黄南地区汞矿、砷矿环保型开发利用技术研究,石乃亥稀有金属矿床开发利用工艺技术研究。 3、共伴生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开展金属矿床共伴生组份综合回收利用研究,金属矿山尾矿中有益组分综合回收利用研究,德尔尼铜钴矿床钴矿提取工艺研究,元石山铁镍矿床综合利用工艺技术研究。 4、矿山废石及尾矿资源化利用工程:开展煤矸石发电和生产建材等综合利用研究,以锡铁山铅锌矿、铜峪沟铜矿、德尔尼铜钴矿等尾矿和废石为重点,开展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研究。 5、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开展海寺硅灰石矿开发利用方向和选矿工艺研究,茫崖石棉矿短纤维石棉利用技术及化肥用蛇纹岩资源化利用研究,上庄磷矿低品位磷矿开发利用工艺和共伴生稀土元素综合利用工艺研究,西宁地区特大型钙芒硝、石膏矿床开发利用技术研究,昆仑玉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技术研究。 6、可燃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开展木里煤田可燃冰勘查开发工艺技术研究,木里煤田煤炭资源开发与可燃冰保护研究。
  重点推动柴达木盆地盐湖矿产综合开发利用工程,研究和开发盐湖矿产、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努力实现矿业开发全过程的循环经济。通过示范工程建设,使柴达木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产值的资源消耗明显降低,废物排放明显减少,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努力实现专业集成、投资集中、资源集约、效益集聚的矿产资源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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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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