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3年12月26日 16:17 3196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规划背景3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3
  第二节  规划实施评价4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6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10
  第一节  指导思想10
  第二节  基本原则10
  第三节  土地利用战略12
  第四节  土地利用目标13
  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15
  第一节  优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16
  第二节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18
  第三节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21
  第四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2
  第一节  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2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23
  第三节  保质保量补充耕地25
  第四节  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28
  第五章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0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30
  第二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32
  第三节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34
  第四节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5
  第五节  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市场机制36
  第六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38
  第一节  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38
  第二节  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39
  第三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41
  第七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43
  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43
  第二节  市级土地利用调控48
  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专项安排50
  第一节 基本农田建设50
  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51
  第三节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53
  第四节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56
  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59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59
  第二节  规范规划实施的管理制度61
  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机制63
  第四节  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64
  第五节  营造依法依规用地的社会氛围66
  附   表68
  附表1  规划目标指标68
  附表2  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69
  附表3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70
  附表4  建设用地指标71
  附表5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指标72
  附表6  存量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农用地面积73
  附表7  园地指标74
  附表8  林地指标75
  附表9  牧草地指标76
  附表10  补充耕地指标77
  附表1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8
  附表12  规划期内铁路重点建设项目79
  附表13  规划期内高等级公路重点建设项目80
  附表14  规划期内民航重点建设项目81
  附表15  规划期内水利水运重点建设项目82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全国纲要》)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省十一五”规划),编制《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从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和质量不降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有序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大力开展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适度开发未利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努力实现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继续推进江西崛起进程提供土地保障。
  《规划》主要阐明了规划期内全省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省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
  《规划》的范围为江西省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16689434公顷。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江西省土地总面积16689434公顷。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至2005年底,全省农用地面积141901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02%;建设用地面积9062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3%;未利用地面积15931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5%。农用地中,耕地2859012公顷、园地273435公顷、林地10310488公顷、牧草地3824公顷、其他农用地743352公顷。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63763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476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03804公顷。
  2005年,全省已利用土地15096322公顷,土地利用率为90.45%;农业土地利用率为85.02%,耕地复种指数为186.39%。单位土地GDP为2.56万元/公顷,单位工业用地平均产值为207.41万元/公顷,单位农用地平均产值1.00万元/公顷。
  土地利用的特点:全省山地丘陵多、平原盆地少;土地利用结构类型多样,农用地比重高,农用地中林地比重大;土地利用呈一定的地域分布规律,耕地、城镇工矿用地等主要分布在平原、盆地、河谷地带及周边岗地与丘陵地区,林地、牧草地等主要分布在山地丘陵区域;土地利用程度和利用效益相对较高,土地利用效益的区域差异明显。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人地矛盾突出,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压力较大;建设用地供给与需求的矛盾非常突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供给潜力有限;低效用地、粗放用地现象仍有发生,节约集约用地的总体水平不高,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要求较为迫切;土地生态环境局部遭到污染和破坏。
  第二节  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决策,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和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土地利用、管理和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耕地占补平衡得到落实。1997-2005年全省建设占用耕地40595公顷,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1475公顷,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超额完成。《上轮规划》确定全省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546542公顷,保护率为85.07%。至2005年末,全省实际保有基本农田2554158公顷,比《上轮规划》确定的面积多7616公顷,保护率达到85.32%。
  --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得到保障。依法依规保障了全省基础设施用地、民生工程用地和重大支撑产业用地,全省城乡居住环境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城乡用地结构得到优化。全省交通用地增加2096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增加2242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增加8627公顷,城市用地增加18734公顷,建制镇用地增加2414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4668公顷。
  --土地利用程度和利用效益有较大提高。土地利用率从1996年的90.23%提高到2005年的90.45%;全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从1996年的130.75平方米/人下降到2005年的114.71平方米/人;地均GDP从1996年0.91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2.56万元/公顷;地均工业用地产值是1996年的4.31倍;单位面积农业产值是1996年的2.04倍。
  --“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得到改善,1997-2005年累计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23万公顷,园地增加56586公顷,林地增加37368公顷,林木覆盖率由53.3%提高到60.05%。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71个,保护面积达9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4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认知度显著提高。《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尤其是2003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全社会的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的认识更加全面;主要用地部门,如城建、交通、水利、能源和工业企业等部门和行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知程度逐步提高;农民对基本农田、土地开发复垦、占补平衡、农村居民点合并等重大政策的了解程度不断加深;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因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导致耕地面积减少。2005年比1996年净减少134424公顷,平均每年净减少14936公顷,比规划目标年(2010年)要求的耕地保有量少131662公顷。耕地保有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和农业结构调整。
  --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利用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据调查,到2005年末,全省有闲置土地867公顷,空闲土地657公顷,批而未供的土地2442公顷,低效用地19644公顷。
  --《上轮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1997-2005年全省共查处违法违规用地188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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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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