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4年01月03日 16:10 4510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五、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节约利用,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矿山。
  (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减少储量消耗和矿山废弃物排放。至2015年我省主要矿产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较2007年平均提高2%-5%。煤矿开采回采率平均保持在83%以上;铁矿开采回采率露采平均保持在95%以上,坑采平均保持在85%以上,选矿回收率磁铁矿平均保持在75%以上,其它铁矿平均保持85%以上;铜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保持95%、坑采回采率保持83%以上,选矿回收率平均保持在85%以上;钨矿开采回采率平均保持90%以上,选矿回收率平均保持85%以上。
  开展低品位铜、金矿开发利用研究,推广应用选矿新技术和新工艺。
  鼓励矿山企业研究开发铜、钨、稀土、岩盐、萤石等矿产品深加工技术,延长产业链。
  (二)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加强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综合评价与综合利用,查明主矿产、共生和伴生矿产的综合经济价值,合理制订综合开发利用的工业指标。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研究,加强煤层气和煤炭的综合勘查开发,鼓励煤矿瓦斯的综合治理和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新建矿山必须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
  开展永平铜矿伴生钨、七宝山铅锌矿伴生钴矿的综合利用研究。
  开展丰城、萍乡、乐平等煤层气富集区勘查开发活动,统筹规划,坚持采气采煤一体化。
  (三)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坚持“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原则,以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利废环保型为重点,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废水、尾矿资源和废旧金属利用,实施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促进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发展模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开展宜春钽铌矿无尾砂及废渣示范工程。利用钽铌矿尾砂及废渣开发陶瓷原料,形成无尾矿矿山。
  开展赣南稀土矿尾矿综合利用与开发治理示范工程。以土地复垦为主,发展生态农业及果园。
  (四)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及要求,支持资源型城市寻求切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对资源开采处于增产稳产期的城市,要依据矿产资源规划,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拓宽资源开发利用领域,提早安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对资源开采出现衰减的城市,要加强资源综合评价,开发利用好各种共伴生资源,充分挖掘本地资源潜力,做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工作,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抓紧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对萍乡、景德镇资源枯竭型城市以及兴国、大余、定南、龙南、于都等矿业城镇,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支持,扎实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经济转型,尽快形成新的主导产业;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隐患防治以及矿山废弃土地的复垦工作。
  六、重要矿产资源战略储备
  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我省省情的矿产储备体系和战略矿产储备制度,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建立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形成重要矿产资源大中型矿产地与矿产品相结合、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的矿产资源战略储备体系。
  (一)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的矿种。
  1.关系国家战略安全的矿产:铀、钽(铌)等。
  2.对我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重要产业经济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矿产:石油、铜、煤、铁等。
  3.世界稀缺、我省优势的矿产:重稀土、黑钨矿等。
  4.对企业经济安全稳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矿产。
  (二)矿产资源战略储备方式。
  探明矿产地战略储备如重稀土、黑钨矿等。争取在规划期内对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建立3-5处大中型矿产地储备。
  (三)矿产资源战略储备主要措施。
  1.建立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和运作机制。
  推进重要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分期、分批将我省的煤、铁、铜、重稀土、黑钨矿、铀、钽(铌)、萤石、岩盐等重要矿产资源纳入储备序列,初步形成能源与重要矿产资源大中型探明矿产地战略储备体系,为调控市场、应付突发事件、保障资源供应安全奠定基础。
  (1)铀、钽(铌)等关系国家战略安全的大中型矿产地,争取国家资金,实施探明矿产地储备。
  (2)煤、铁、铜、重稀土、黑钨矿等重要矿产资源,争取国家资金、省财政积极配套资金,探明大中型矿产地,实施矿产地战略储备。鼓励国有矿业企业投资进行探明矿产地储备。
  (3)对其他涉及矿产资源产业企业经济安全稳定发展的矿产资源战略储备,采用政府引导、财政支持、企业投资为主的探明矿产地战略储备。
  2.限制稀有及世界优势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出口。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稀有金属限制出口,严格控制开采总量。整顿钨、重稀土行业。
  3.启动紧缺和优势矿种重要矿产地储备调查评价与勘查。
  优先开展钨、稀土、铀、钽(铌)、锡等紧缺和优势矿种大中型矿产地储备的调查评价与勘查。积极争取中央地勘基金,加大省地勘基金和政府财政投资,加强储备矿产地的勘查、保护和管理,落实矿产资源储备地的保护政策。
  4.采取经济手段鼓励民间商业储备,保障民间储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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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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