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4年01月03日 16:10 45113次浏览 来源: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分类: 政策法规
第三章 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加强地质工作,争取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加大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发展绿色矿业。着力发展赣东铜、金、银,赣南钨、稀土、萤石,赣西铁、煤、钽铌,赣北铜、金、钨四大矿业经济重点发展区域;支持建设铜、铁、钨、稀土、钽(铌)、银铅锌、硅材料、盐氟化工、陶瓷、水泥建材等十大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建设14个矿业经济区和58个重要矿产品生产基地。做强做大钢铁、铜(铅锌)、硅材料、盐化工、陶瓷、水泥等产业集群;做精做优钨、稀土、钽(铌)、氟化工、金、银、锡、钼等产业;安全平稳发展煤炭产业;积极发展高新矿业和非金属精深加工,大力延伸产业链;探索发展城市地热及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产业。
主要任务:
1.加强地质找矿,实施地质矿产调查评价、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重要矿产资源深部找矿与危机矿山深边部找矿等工程,加强深部隐伏矿床勘查理论、技术和方法的科技攻关研究,争取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
2.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科学发展矿业,促进矿产资源产业升级发展。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保护稀缺矿产资源,优化矿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建立布局合理、有序有偿、管理规范、利用高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及矿产品供给保障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施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动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创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矿业经济发展方式。
3.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责任体制及动态监测体系,推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重点工程,试点开展矿山土地整理开发治理造地示范工程,探索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新机制、新模式,切实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
4.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重要矿产的重点矿区实施资源整合,引导和调控矿业生产要素向重点勘查开采和鼓励勘查开采规划区有序流动、向优势矿业企业集聚。以资源整合为基础,支持矿产资源产业整合,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
5.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建设,提升矿政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完善以市、县为基础的矿产资源监管体系,提升矿政管理服务能力;建立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矿产资源调控手段;加强管理基础建设,建立以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与矿区规划为补充的规划体系和以计算机为核心、以网络为平台的矿产资源信息管理服务体系。
6.实施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走出去”战略,争取在利用省外与国外矿产资源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分期目标与主要指标
(一)近期(2008-2010年)。
至2010年,固体矿产矿石开采总量预计3.15亿吨;采选业产值争取达到400亿元;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争取达到4200亿元,比2005年增长2.4倍。矿产资源的节约利用与综合利用水平得到大的提高,绿色矿山与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得到大的发展,现代矿产资源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1.地质找矿。
--完成1∶5万区域矿产远景调查面积18343平方公里(40个图幅)。
--预计新发现矿产地10处,新增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储量。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科学发展矿业,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矿产资源产业得到升级发展,现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有色、稀有稀土和建材等主导矿业的龙头作用得到较充分发挥,经济实力显著壮大。钢铁、铜业、硅材料及光伏产业预计销售收入分别实现或超过1000亿元,钨业200亿元、稀土产业100亿元、铅锌产业(含银)100亿元、黄金产业50亿元、陶瓷业200亿元、水泥业200亿元、煤炭业130亿元、盐化工100亿元、氟化工30亿元、石油化工250亿元;其他特色非金属矿业有较大的发展。
--钨、稀土等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及优势矿产,实行限产增值,按照国家下达的指标组织生产。
--赣东铜、金、银,赣南钨、稀土、萤石,赣西铁、煤、钽铌,赣北铜、金、钨四大矿业经济重点发展区域布局趋于合理。
--矿山数量减少五分之一,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1%-2%。新建矿山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相适应。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矿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铜、钨、稀土、钽(铌)生产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平均提高3%-5%,选矿回收率平均提高2%-5%,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平均提高3%-5%。
--调控采矿权总量。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设置采矿权,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整合规定要求,实现矿山规模结构、数量结构、空间布局等不断优化。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矿山“三废”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达标排放,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47.8%。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全面得到复垦利用,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25%,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明显下降。矿山“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达到100%;矿山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矿山废渣综合利用率15%,其中煤矸石综合利用率55%、粉煤灰综合利用率75%。
4.加强国内外合作。
对外开放格局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环境得到改善。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出口贸易效益显著提高。省外及国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进展。
5.矿产资源管理。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激励约束动态调节机制,加强矿产资源宏观调控能力和矿政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实现好转,管理有规、矿权有序、开发有责、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局面初步形成。
(二)中期(2011-2015年)。
煤铁铜钨等重要矿产资源深部找矿取得具有宏观影响的成果。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在2010年基础上保持较快增长、争取达到8000亿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益进一步提高,矿业布局及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绿色矿山与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得到更大发展,现代矿产资源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完成1∶25万地质调查面积82027平方公里(5个图幅),实现1∶25万地质调查覆盖全省的目标;继续完成1∶5万地质调查任务,新开1∶5万地质调查面积7702平方公里(17个图幅)。
--新开1∶5万矿产远景调查面积13277平方公里(30个图幅)。
--预计新发现矿产地35处,新增一批煤、铁、铜、钨(黑钨矿)、重稀土、金、银、锡、铅(锌)、钽(铌)、铀、萤石等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其中,新增煤资源储量2亿吨、铁2.5亿吨、铜200万吨、钨(WO3,黑钨矿)70万吨。
专栏3 矿产资源勘查主要指标
矿种资源储量单位至2015年预期查明资源储量(333以上)备注
煤原煤亿吨2预期性
铁矿石亿吨2.5预期性
铜铜万吨200预期性
铅(锌)铅(锌)万吨110预期性
金金吨19预期性
银银吨1000预期性
钨WO3万吨70(黑钨矿)预期性
锡锡万吨2.5预期性
稀土氧化物万吨5预期性
钽(铌)氧化物万吨1.2预期性
铀铀万吨略预期性
萤石矿物(CaF2)万吨500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矿石亿吨5预期性
--全省矿山数量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五分之一,矿山总数减少到4100个左右;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明显提高。
--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提高到70%以上,铁、铜、锡、铅锌、金等主要矿产开采回采率与选矿回收率在2010年基础上平均提高2%~3%,综合利用率在2010年基础上平均提高2%-3%。
--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取得重要进展。
--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达55%,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30%。矿山“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保持100%,矿山废渣综合利用率达20%。
(三)远期(展望期,2016-2020年)。
继续实施地质找矿重大工程,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高新矿业和非金属矿产开采、精深加工得到更大发展。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较大转变,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明显发展。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争取达到12000亿元。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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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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