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2014年01月10日 8:58 86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为强化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现予以公告。


  2013年12月30日

文件图标 附件1: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文件图标 附件2:铜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文件图标 附件3:铅锌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文件图标 附件4:稀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doc

文件图标 附件5: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文件图标 附件6:萤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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