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对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

2014年01月21日 9:39 543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度第4号公告,公布了对太阳能级多晶硅(Solar-Grade Polysilicon)反补贴调查的终裁决定。
  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补贴,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补贴税。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税率向中国海关缴纳反补贴税。
  本次反补贴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046190,该税则号项下用于生产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的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责任编辑:金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