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稀土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2014年02月24日 15:21 7176次浏览 来源: 工信部网站 分类: 政策法规
2013年,稀土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继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各项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稀土开采、生产、出口秩序继续好转,行业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一、2013年稀土行业总体情况
(一)稀土开采、生产、出口经济运行情况
2013年,全国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38万吨(以稀土氧化物计,下同),冶炼分离产品计划为9.04万吨。全年实际开采量为8.04万吨,冶炼分离产品产量为8.33万吨,分别为计划的85.7%和92.1%,江西省和中国五矿的部分稀土矿山进行环保改造以及抑制价格下滑而调减生产。稀土出口配额总量2.4万吨(折合实物量3.1万吨)。全年实际出口稀土配额产品实物量2.29万吨,同比增长36.3%,出口金额6.03亿美元。
2013年,稀土行业营业收入769亿元,同比增长7.9%,实现利润77.4亿元,同比减少28.1%。利润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稀土价格下降影响。
(二)稀土行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
内蒙古、广东、江西、福建等省(区)基本完成区域内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整合,并组建了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中国五矿、中铝公司等中央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产业规模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在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的支持和引导下,建设了6家综合性稀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成了一批高端材料及器件项目,多数稀土初级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达到国际水平,产品附加值显著提高。
(三)市场秩序继续好转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7部门开展了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利用举报等信息,查处违法盗采案件46 起,责令126 家违规生产企业停产整治,注吊销稀土企业营业执照161家,查扣涉案稀土原矿和非法产品1.9万多吨;海关查获走私案件5起,涉案稀土产品2330吨,案值5220万元。重点省(区)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内蒙古包头稀土矿区实现了围栏全封闭管理,江西赣州、四川冕宁等重点矿区建立了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江西省赣州市查处了一批稀土违法违规案件,处理了涉案的机关工作人员。随着整治力度的加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稀土行业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非法盗采、无计划生产时有发生,形成了集开采、生产、流通、走私为一体的黑色利益链,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导致稀土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二是稀土冶炼分离产能过剩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对稀土生产、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难以治本。
二、2014年行业重点工作
(一)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是加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国土、环保、海关、税务、安监等部门加大对问题突出地区的核查力度,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二是建立轻稀土和中重稀土打击违法生产区域联动机制,及时沟通信息,统筹协调,统一行动。三是通过稀土专用发票数据共享、完善举报制度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和查处。四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地方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个别地方政府监管责任不落实、官商勾结、违规审批项目等行为进行问责。六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请新闻媒体宣传好的做法,曝光典型案件。
(二)加快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
巩固和扩大业已形成的中国五矿、中国铝业、包钢稀土、赣州稀土、广东稀土、厦门钨业等6大稀土企业为基础的兼并重组格局,整合国内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在此过程中关闭一批非法企业,转产一批企业,重组一批企业,大幅度减少稀土冶炼分离企业数量,化解过剩产能。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元投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扫除体制机制障碍,因势利导促进兼并重组,尽快形成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主导稀土行业发展的格局。
(三)加强重点环节管理
规范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将稀土综合利用项目(废料回收、压覆矿抢救性回收等)纳入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重点配置给新组建的6家大型稀土企业集团,坚决打击假借资源综合利用名义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轻、重稀土实施分类管理,疏堵结合,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和生产的同时,适度增加轻稀土计划指标。支持海关配备稀土快速检测设备,增强打击稀土走私的手段和能力。
(四)支持技术创新和应用产业发展
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稀土产业调整升级等政策,支持大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开发稀土新材料,发展高端应用产业,推动稀土产业优化升级。
(五)完善法律法规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稀土行业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研究制定《稀有金属管理条例》,依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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