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2014年03月07日 14:17 2624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2.2污染源企业地域和行业分布
  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主要分布在勉县、宁强县、略阳县、南郑县、洋县、城固县、西乡县、镇巴县和汉台区等八县一区,据调查共56家,其中,勉县16家,宁强10家,略阳8家,南郑6家,汉台12家,洋县2家,城固2家。
  全市涉重金属行业主要有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化学品及化学原料制造、机械加工等四大类。国家重点控制的铅、铬、镉、汞和类金属砷五类重金属中,铅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业,汞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有色金属矿采选,镉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化学品及化学原料制造业,铬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机械加工业(金属表面处理),砷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磷肥制造和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
  2.3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常规监测和对涉重金属企业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地表水重金属均符合相应的水功能区划标准;涉重金属企业周边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1993)三类水质标准;部分涉重金属企业周边土壤重金属超标,主要超标的项目是镉、铬、铅和类金属砷等。
  2.4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历史遗留问题
  全市涉重金属排放源点多面广,小企业众多。同时,汉中属老工业基地,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略阳县废弃硫铁矿、宁强县历史遗留的铅冶炼渣和锰矿渣以及一些涉重金属企业,在长期生产加工过程中排放废水、废气和废渣,导致企业周边土壤污染,重金属超标。另外,据初步调查,部分区域土壤重金属本底值较高,存在环境风险,影响民生安全。
  (2)生产工艺技术落后,污染治理水平低
  大部分涉重金属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污染治理设施水平较低,重金属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有的企业甚至在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不到位,违法排污,超标排放。另外,由于重金属污染物具有富集效应,即使企业达标排放,也可通过长期的积累使周边环境中重金属浓度增高。
  (3)基础工作薄弱,技术支撑能力不足
  重金属污染防治基础工作薄弱,缺乏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和土壤环境质量的系统基础资料,对重点区域及污染的危害程度未全面掌握,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估、污染防治科学研究等滞后于涉重金属产业发展,不能适应污染防控的要求。
  (4)重金属污染源监管能力不足
  近年来,中、省、市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但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的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全市大部分县级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监测分析能力薄弱,存在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监测仪器设备缺乏等问题。重金属污染预警应急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环境应急装备水平低。
  3  规划编制依据、时段和范围
  3.1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8)国务院转发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
  (9)《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35号)
  (10)环境保护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以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大纲》
  (11)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12)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陕西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陕政函〔2011〕153号)
  3.2 规划时段
  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3.3 规划范围
  (1)重点控制的重金属种类
  重点控制的重金属为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
  (2)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重点行业是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冶炼业,涉重金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电镀业(含机械制造表面处理);重点企业是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重金属排放企业。
  (3)重点区域
  重点区域是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物相对集中,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县区,全市重点区域是:勉县、宁强、略阳、城固、汉台区、洋县、南郑县,共7个县区,主要集中在汉江、嘉陵江流域和秦岭、巴山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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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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