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
2014年03月07日 16:16 28202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十、营造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一)加快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以解决制约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推动加快修订《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研究制定《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以逐步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和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为重点,制(修)订有色、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耗能行业计量器具配备及节能监测(评价)等地方标准。以强化总量控制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为重点,选择重点流域(区域)、重点行业,制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类标准。
(二)完善准入政策。放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产业领域。深化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优化节能环保市场准入的审批管理程序,支持民营资本参与节能环保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放宽节能环保企业登记条件,以及节能环保服务小微企业注资、出资条件和时限。加强对投资活动的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管理,严格落实能评、环评制度,新建能源消耗多、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同时配套建设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监管机制,落实招投标各项规定,防止节能环保产业市场垄断和恶性竞争。加强对节能环保法规标准、认证标识、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节能环保产业统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情况和问题。强化对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业务的日常监察。
(四)开展试点示范。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点建设,探索符合各地特点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积极争取开展国家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试点,通过集中财政资金支持系统推进节能减排,带动经济转型升级。按照资源产出水平大幅提高和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等要求,组织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活动。推进低碳试点城市建设,组织开展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校园、低碳商业试点,示范推广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建设郑州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园区。按照国家能耗在线监测试点要求,对全省电力、钢铁和石化行业实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改造,为全面建立覆盖各领域、各行业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探索经验。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把节能环保、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加大节能环保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能宣传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世界水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环保义务,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环保的良好氛围,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要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分析和阶段性总结,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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