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
2014年03月30日 0:37 18328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第四章 竞买报价
第十九条 进入竞价起始时点,交易系统根据挂牌、拍卖规则启动报价程序,接受竞买人报价。
第二十条 网上交易竞买报价一般规则如下:
(一)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二)采用增价方式报价;
(三)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个或1个以上整数倍的增价幅度;
(四)允许多次报价;
(五)符合竞买报价规则并被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报价为有效竞买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时更新为当前最新竞买报价;
(六)报价一经提交,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第二十一条 网上交易以拍卖方式进行的,拍卖开始即进入限时竞价。
网上拍卖限时竞价的起始价为出让(转让)公告发布的拍卖起始价。
第二十二条 网上交易以挂牌方式进行的,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停止接受报价,不再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挂牌价格之前的每轮报价时间不限。
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其他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的起始价为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时的最高报价。
第二十三条 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应当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根据网上交易系统的提示予以确认;未确认的,不能参加限时竞价。
第二十四条 限时竞价除遵守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一)限时竞价每轮报价时间不超过4分钟;
(二)网上交易系统每接受一轮报价后即自动进入下一轮报价计时;
(三)限时报价4分钟内,无竞买人报价的,限时竞价结束。
第五章 成交确认
第二十五条 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下列规则确认成交:
(一)截止挂牌期满,仅有一个竞买人参与竞买,以其最终有效报价确认成交;
(二)截止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买,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无其他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最高有效报价确认成交;
(三)进入挂牌限时竞价,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以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时的最终有效报价确认成交;
(四)限时竞价结束时,以最高有效报价确认成交。
出让(转让)矿业权设定底价的,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底价。
第二十六条 确认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向竞得人生成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与出让人(转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第二十七条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出让人(转让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八条 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抵作受让矿业权的定金。
其他竞买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矿业权交易机构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第六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九条 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网上挂牌、拍卖出让(转让)活动中止,矿业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原途径及时发布公告。
第三十条 出现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相关情形的,矿业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网上交易系统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及时采取措施恢复网上交易系统运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相关情形排除后,矿业权交易机构应当在恢复交易前24小时内按照原途径发布恢复交易公告,并公布相关监管部门查证的系统故障原因。
第三十二条 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交易的,网上交易不因此停止。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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