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03月31日 11:18 176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5.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组织国土、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将重金属排放企业作为检查重点,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确保重金属排放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经营活动;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定期排查重金属采选企业尾矿库环境隐患,对发现的环境隐患,要求企业及时整治。
  6. 加强环境监测及应急体系建设。制定重金属监测方案,加强对重点防控区域的定期监测,严密监控地表水水质断面及地下水和空气、土壤中的重金属状况。强化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源监测工作,按相关技术规范企业废水、废气排污口及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两月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
  7. 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监测制度和报告制度,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按年度向社会发布环境报告书,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
  8. 妥善处置环境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建立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技术水平,并督促相应企业健全专项应急制度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及必要的应急药剂和物资储备工作。
  9.逐步推行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完善重金属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加大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费征缴力度。
  (四)市卫生局主要工作任务:
  1. 开展重点地区健康监测。协助环保部门指导各地对重点防控区域内食品和生活饮用水进行重金属监测,定期开展高风险人群重金属危害监测,形成长效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健康危害进行预警。
  2. 完善环境污染健康危害事件人群检验应急体系,确定机构,按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人群健康体检,上报污染危害状况,提出相应建议。
  (五)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主要工作任务:
  1. 建立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会同环保部门加强对重点防控区域农田土壤、农灌水质、农产品的重金属监测,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划分种植物功能区,根据实际,适当调整种植业结构。
  2. 严格控制在畜禽饲料中添加重金属添加剂。
  (六)市财政局主要工作任务:适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污染物防治重点项目。
  (七)市教育局主要工作任务:加强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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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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