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03月31日 11:18 17608次浏览 来源: 西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分类: 政策法规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详查,科学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2010年1月至2010年7月)
1. 各区县、园区及相关部门结合2009年全市重金属污染专项行动排查情况,进一步全面详细查清涉铅、镉、汞、铬和砷的重金属企业,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2010-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于2010年7月20日前报西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各区县、园区及相关部门应根据实施方案中工作任务,针对辖区存在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年度开展防治工作。
3. 市经委进行认真调查梳理,于2010年7月底前公布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企业名单。
4.市环保局于2010年7月底前公布重金属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二)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提高重金属污染环境管理水平(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
1.辖区环保部门对重金属排放企业从立项、环评、审批、验收、日常监管等方面认真检查,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集中解决一批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意识,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环境管理。
2. 由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家技术人员组成检查指导组,适时对重点防控区域、行业、企业的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治。
3.市水利局对辖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检查,污泥必须做到稳定化处理,规范处置,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4.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检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年底前完全实现回灌,不得外排,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治。
5. 环保部门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防控企业环境影响后评价。
(三)落实规划目标任务,认真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1. 按照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分级落实各区县、部门、企业责任,加快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按期完成。
2. 组织开展重点防控区域健康监测,建立重金属污染健康监测网络,评估预警可能发生的重金属污染危害,开展重金属污染应急演练。
3. 加强重点防控区域环保部门重金属监测及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监测和报告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重金属监测体系,责成重金属排放企业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控装置。
4.完善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防控企业周边土地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当地种植业结构或土地用途。
(四)加强部门协调,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1. 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的示范推广,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
2. 完善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全市多部门参加的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
3. 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重金属污染治理、风险评估、修复治理等技术和工程设备,全面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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