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

2014年04月03日 9:39 3579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七、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
  (二十七)深化循环经济试点。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的通知》(豫政〔2010〕27号),加强试点动态管理,开展试点评估考核,推广循环经济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制定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及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城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推进安阳安西、鹤壁宝山等特色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开展邓州、固始等工农业复合型循环经济发展试点,支持郑州创建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许昌创建国家级“城市矿产”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到2015年,创建1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单位。
  (二十八)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依托我省有色金属、煤炭、非金属矿、农业和再生金属等优势资源,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为载体,着力打造五大循环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通过引进关键链接技术,建设关键链接项目,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能量梯级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矿产资源总回收率达到35%以上,冶金、化工行业余热余气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二十九)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制定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支持利用秸秆生产饲料、肥料、食用菌、密度板、沼气和燃料乙醇等,着力解决由于秸秆废弃和违规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制定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划,依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和有机肥工程,形成“养殖废弃物—沼气—有机肥—高效生态种植”循环产业链。支持漯河、周口、驻马店等市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5%以上。
  (三十)加强资源再生利用。合理布局“城市矿产”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完善回收处理网络,推进再生资源利用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培育一批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汽车轮毂等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开展工程机械、机床、矿山机械和办公用品等再制造试点,加强再制造产品流通和监管体系建设,引导再制造产业规范发展。加快构建以城市社区分类回收点为基础、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为枢纽、分类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支持郑州、漯河、商丘等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到2015年,建成30个废旧电子电器、废旧办公设备、废金属、废塑料等处理基地和20个报废汽车、大型机电设备回收拆解中心。
  (三十一)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围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工业、农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在涉重金属、有机污染物、高毒化学农药等领域开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工作。制定冶炼、化工、造纸、纺织、皮革、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清洁生产技术指南和审核指南。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定期公布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到2015年,创建150家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和企业。
  (三十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火电、石油石化、化工、冶金、纺织、食品加工、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城乡生活节水和雨水集蓄利用,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设平原农区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加强水资源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推进再生水、矿井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支持许昌、济源等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十二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
  (三十三)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制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加快培育能提供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一条龙服务的总承包公司,建设郑州、洛阳、许昌、平顶山、南阳等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咨询、环保设施市场化运营等节能环保服务业。制定发布鼓励发展的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2300亿元以上,形成30家产值超10亿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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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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