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铜业贮存危险废物未设告示牌被开环保罚单
2014年05月04日 9:13 1864次浏览 来源: 安徽日报 分类: 曝光台
原标题:金冠铜业贮存危险废物未设告示牌被开环保罚单
因贮存危险废物场所未设置识别标志,企业被开出三万元环保罚单。省环保厅4月29日公布这份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省环保厅现场检查发现,金冠铜业分公司贮存危险废物“硫化滤饼”的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硫化滤饼”即硫化工艺压滤后的饼状残渣,含有毒有害重金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罚款。”省环保厅3月14日依法作出处罚意见,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该公司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3月20日,金冠铜业分公司递交了申辩材料,陈述不存在相关的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审查认为该公司陈述申辩理由不构成减免处罚的条件,不予采纳,决定维持原处罚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责任编辑:永平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