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14年05月29日 14:40 14100次浏览 来源: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分类: 政策法规
(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各地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专项用于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群测群防员误工补助等。省财政将继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等工作给予补助。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和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八)健全群测群防体系。
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将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管理,并做好对群测群防员的核实和补充工作。各地要按国土资源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
(九)加强宣传培训。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监测责任人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其防灾意识和救援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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