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企海外投资需分析目标国文化环境

2014年06月18日 9:11 549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世界主要产煤国投资文化环境分析
  海外投资中的思维与文化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每一种文明、每一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思维与文化。它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共同的经济生活影响下沉淀形成的情感、习惯、性格、信仰等。在进行海外投资的过程中,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双方都秉承自己所习惯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双方的企业决策者、管理者和员工由于对对方的社会文化环境缺乏足够的了解,往往会从自身的固有思维出发,可能产生误解和冲突。
  目标投资国在能源投资领域尤其是煤炭资源类投资方面,不是以带动地区经济或开发资源为主要目的,而是以保护环境、土著居民的文化及矿工的合法权益为中心思想,彰显出世界主要目标投资国的投资文化。目标投资国文化环境因素影响煤炭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尤其是对煤炭企业的投资区位和投资进入模式选择产生重大影响。中国煤炭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必须对目标投资国的投资文化环境予以足够重视。目前中国煤炭企业主要的目标投资国的投资文化呈现以下特点:
  (一)更加注重对环境的保护
  世界主要产煤国引进中国投资开发煤炭资源不但是为了发展当地经济,而且更加注重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在进行海外投资的过程中不能只考虑煤炭资源的开采,而忽略当地的环境和居民生活。
  如澳大利亚政府出于环保考虑,宣布47个大型煤炭及煤层气项目必须得到国家的环境审批,以保障这些项目不会对当地水源供给产生影响。澳大利亚的许多农民和土地持有者均担心煤矿和煤层气开采会影响当地水源,破坏优质的耕地。根据上述情况,澳大利亚也对《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持法案》进行了修订。原先法规仅对矿业项目影响珍稀动植物的情况进行考察,现在将煤炭和煤层气项目对当地水源的影响也提高到国家层面进行评估和考察,但同时表示不将页岩气项目对水的影响列入法规中。
  在国际矿业并购中,环保问题掺杂了文化传统与民族感情的因素,已经远远超出法律范畴,解决起来非常困难。因此,我们必须树立“敬畏自然、尊重生命”的观念,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建设和谐社区关系,保证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重视对原住民权益的保护
  由于原住民自我维权意识的加强,煤炭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与当地居民的社区关系愈加紧张。加拿大因纽特人、澳大利亚土著人、美加印第安人等居住区或保护地都可能存在此类风险。在主要产煤国进行勘探或资源开发的活动时,中国煤炭企业有一项独立的法律问题必须考虑,那就是原住民的所有权。如果关系处理不当,会对项目造成极坏的影响。
  以主要投资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为例。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其原住民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优先权。这些土地所有权是根据传统的法律和习俗延续下来的,受到《澳大利亚联邦原住民权利法(1993)》(NTA)和州政府的土地所有权立法和普通法的保护。如果煤炭项目的采矿租约申请的土地中包括原住民拥有的土地,那么在租约授予前,申请者必须与有关原住民土地所有权持有人各方达成协议。虽然谈判以NTA为依据,但此项“谈判权”的确给予登记注册的土地所有权持有人很大的商业谈判优势。通常协议要求采矿租约申请者支付给登记注册的原住民土地所有权持有人一些赔偿。例如,在采矿租约有效期内按年度支付赔偿,或按已采出矿物的数量计算矿区使用费,以及原住民就业配额、就业培训和奖金。如果采矿租约申请者无法与有关原住民土地所有权持有人通过谈判自行达成协议,审理委员会将根据NTA就这项事务做出裁决。加拿大安大略省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原生态环境之一,现因为煤炭开采的兴起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境危机。当地原住民称煤炭企业置其利益于不顾,也担心被破坏的湖泊与沼泽得不到恢复。为了缓和原住民的不满情绪,安大略省修改了《矿业法案》,以“原住民咨询”的方式,关注原住民的利益,调和原住民与矿业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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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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