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布铝型材等排放整治方案

2014年07月07日 14:27 1334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节能减排

  近日,佛山市环保局向媒体发布了佛山市陶瓷、玻璃制造、铝型材和VOCs排放的4个专项整治方案。方案明确要求涉及的481家企业在限期内完成对清洁能源的改造、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等。
  四行业燃煤消耗量占全市84%
  目前,佛山市的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2013年,佛山市单位面积GDP是全省平均值的5.7倍,GDP的65%左右来自工业制造,单位面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是省平均值的约5倍和4倍,需坚持不懈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削减工业行业的大气污物排放是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
  电厂、陶瓷、铝型材、玻璃制品四大行业的大气污染整治是佛山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根据市环保局的统计数据,2013年四个行业的燃煤消耗量占全市84%,燃料油消耗量占全市64%,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6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64%,烟粉尘排放量占全市57%。另一方面,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导致大气臭氧指标超标并二次生成PM2.5,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另一污染物,需同步整治。
  专项整治涉及481家企业
  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康文表示,对于电厂,4月8日市政府已经出台了整治方案。而此次针对陶瓷、玻璃制造、铝型材、VOCs排放的四个整治方案7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整治方案涉及全市481家企业,这些企业必须在相应的时间限期内完成整治。其中,陶瓷企业在今年11月1日前完成烟气治理,全面达到排放限值要求,涉及63家企业;19家玻璃企业、225家铝型材企业在今年10月1日前完成限燃区内清洁能源改造等;174家印刷、制鞋、家具、汽车等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要求每区确定2家以上企业在线监控试点,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包括VOCs收集、原辅材料水性化改造、有机溶剂回收与末端处理等所有整治工作。
  逾期改造未达标将被追责
  然而,要在短时间内实现这些“要求”,不仅需要涉及企业足够重视,还需要在硬件设备和降污技术上有更大的投入。位于南海平洲的一家食品公司有关负责人曾告诉记者,目前该厂的两台小锅炉已完成改造,从烧煤和重油改为烧天然气,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明显降了,但成本高了一倍多。
  作为玻璃行业的龙头企业、位于南海罗村的华兴玻璃厂也曾坦言,除了成本的压力外,因其产量大要用天然气逐渐取代重油为燃料,还要看天然气的供应量是否跟得上。
  “政府部门目前已帮该企业在天然气供应上做好协调工作,也希望企业行动起来,在10月1日前完成窑炉改天然气,实现削减30%氮氧化物的排放。”市环保局副局长杨永泰表示,环保部门接下来还将在执法上督促企业整治进度,逾期未达标将被追责,企业或面临减产、停产。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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