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需冲破地方保护 建统一目录

2014年07月15日 10:49 166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国家应当制定新能源汽车统一应用目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围栏”,并加快建设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的建设,形成新能源汽车发展“全国一盘棋”的新局面。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3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随后,多个部委也联合公布《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相继出台,对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无疑是重要利好消息。
  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已实现产销翻番的佳绩。随着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量逐年提高,势必进一步促进汽车企业在新能源汽车研发上加大投入,确保本土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有率。
  然而,尽管国家鼓励与扶持的力度不断加大,与上半年我国汽车总销量1168万辆的数据相比,新能源汽车占比仍然不足0.18%。特别是,按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目标是到2015年实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两相对照,不得不承认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距离此前制定的推广目标有着巨大差距。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之路仍然充满艰辛。
  除技术、价格、配套设施、使用环境等瓶颈亟待突破外,如何冲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围栏”,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此前,一些城市出台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时,入围目录的只有少数几家企业和车型,大量外地企业和新能源车型均被排斥在招标范围之外。这种“画地为牢”的地方保护措施,既容易造成新能源汽车市场发育缓慢,也会抑制社会消费需求。即便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刺激政策中,政府公务用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也有人担心一些地方政府会选择本地通用的新能源汽车,排斥其他地方的产品。
  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加入新能源汽车竞争国行列并不算晚,但多年来市场化推进并不顺利,以至于出现坐拥全球最大汽车市场,却有可能让外国产品占据主导的局面。
  因此,国家一方面应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推广政策执行的约束力,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全产业链政策体系。对公交用车、政府机关公务车、邮政、环卫、物流等公共机构领域车辆采购中电动汽车替换比例,进行严格的考核。另一方面,应当制定新能源汽车统一应用目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围栏”,并加快建设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的建设,形成新能源汽车发展“全国一盘棋”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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