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指数及衍生品在证券公司中的应用

2014年07月29日 9:26 599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上市公司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宗商品需求快速增长,在全球占比也不断提升,涌现出一大批大宗商品上下游行业企业。与之相呼应的,国内大宗商品市场也同步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国内主要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品种就达近40种,广泛覆盖金属、农产品、化工等产业上下游加工链。其中一些品种活跃度全球居前。
  相对于蓬勃发展的期货市场,国内商品指数及相关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滞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成型的商品指数衍生品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面对波动日益加剧的商品市场,国内各类产业企业亟需金融工具和避险服务;而另一方面,商品指数及其衍生品市场的缺失,影响了商品市场服务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能力。
  造成这种现象的部分原因在于,与境外市场以标普高盛商品指数(SPGSCI)和道琼斯-瑞银商品指数(DJ-UBS)为代表的成熟商品指数相比,国内商品指数化进程起步较晚,过去缺少客观、权威的商品指数体系。
  近年来,随着商品市场的发展,出现了以上期所有色金属指数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商品指数体系。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商品指数的战略意义,推出商品指数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
  过去数年来,一些证券公司开始将大宗商品业务放入整体战略性业务布局。商品指数及相关衍生品业务的开展对于证券公司乃至行业而言是基础工作,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必须深入开展的工作。指数及相关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也为证券公司顺利切入商品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证券公司的商品指数相关业务可分为以下几类:
  企业端业务
  证券公司可以商品指数为基础标的,向实体企业推出套期保值、市场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例如,实体企业可以与证券公司签订基于商品指数的互换协议,将现货库存等风险敞口锁定。又例如,实体企业可以向证券公司购买基于商品指数的远期或期权合约,将未来的现货销售、原材料采购等价格风险锁定。根据企业具体需求,证券公司还可以提供结构化设计的方案,灵活高效地解决企业风险管理的需求。
  商品指数及其衍生品为现金交割,实体企业可用交易中获得的现金盈利来弥补实际现货交易中的亏损,同样能达到风险对冲的目的。由于指数标准化且无需交割,从而指数在企业端风险管理业务方面的应用范围更广,方式更为灵活。
  投资端业务
  基于现有的商品指数体系,证券公司可以设计与商品指数挂钩的投资标的,丰富市场投资标的种类,完善金融市场结构。基于客户的需求,标的收益类型可以是与商品指数简单线性的关系,也可以是非线性的指数期权或其它结构化的产品。产品形式方面,可以是券商OTC市场产品,由证券公司营业部或资产管理部自主发行;也可以是商品指数ETF、指数期货、指数基金等,通过与银行理财、公募基金、信托、保险以及私募基金合作,向投资者发行。
  除发行业务以外,证券公司可在相关指数产品的二级市场开展做市业务,对产品双向报价提供流动性。例如,证券公司可作为商品指数ETF基金的做市商,开展ETF做市;此外,证券公司也可对自有平台的OTC市场产品提供双边报价,将发行业务转变为真正可交易的OTC柜台市场业务。
  证券公司还可开展基于商品指数及其衍生品的资产管理业务。按照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资产管理的形式可为类似指数基金的被动方式,也可为主动投资的方式。证券公司可依托自身研究能力,开发相对收益(相对指数收益)或者绝对收益的资产管理产品,通过指数与指数成分套利、指数阿尔法增强、大类指数配置等投资策略,为投资者实现管理资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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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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