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看好期货公司“双向开放”前景
2014年09月19日 9:58 2433次浏览 来源: 期货日报 分类: 期货
制度空间打开
《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发布,多位受访的业内专家表示,《意见》中支持期货公司“双向开放”的政策措施格外引人注目。
在“引进来”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外资参股境内期货经营机构,支持境外机构依法参与境内期货公司的兼并重组。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期货公司股权多元化的大幕即将拉开,未来我国内地会涌现更多具有外资股东背景的期货公司。
“引进境外成熟投资者进入境内金融市场,促进境内外期货市场接轨是大势所趋。”格林大华期货总经理高永红表示,支持境外机构入股境内期货公司能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境内期货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可为期货公司“走出去”打下基础。
《意见》同时提出,“支持期货公司为境外机构参与境内期货市场提供交易结算服务”。金鹏期货总经理喻猛国表示,为境外客户提供交易结算服务,有利于境外原油企业参与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完善交易结算系统,是为原油期货的上市做准备。
在“走出去”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境外子公司开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业务。扩大QFII、RQFII参与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范围。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为境内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金融服务。推出期货公司代理境内实体企业参与境外期货交易的试点。支持期货经营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扩大对境外市场的服务范围”。
一德期货总经理吕拥华表示,“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独资或合资公司,为境内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金融服务”是促进期货市场国际化的重要举措之一,标志着期货经营机构国际化路径由过去的“借船出海”变为“扬帆出海”。其优势是交易通道直连,有助于降低信用风险,自主性强,便于拓展发展空间。困难是不能简单移植境内经营方式,对涉外人才有较高要求,经营成本较高。因此,不能简单把两者对立起来,期货经营机构参与国际市场应选择适合自己的途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对记者表示,期货公司境外子公司开展QFII、RQFII业务将为期货市场引入更多资金,进一步完善投资者结构,引入国际交易理念,提高市场活跃度,对期货市场是一大利好。
2011年9月,中国国际期货、中粮期货和永安期货三家公司获试点筹备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然而由于实质性政策迟迟未能出台,相关工作进展缓慢。此次《意见》力挺对外开放,有望促进期货公司境外期货业务的迅速推进。
国投中谷期货总经理高杰表示,境内企业对参与境外期货市场投资、套保的需求很大。境内企业通过期货公司“出海”,一是可以充分保证境内企业信息资料的安全,有效防止信息泄露造成的商业“阻击”;二是境内期货公司拥有专业人才团队,熟悉境内外期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同交易所的交易制度,可以为境内企业提供咨询与指导,避免发生因制度差异、市场差异而导致的纠纷。
“期货公司境外期货交易试点可以借上海自贸区的政策红利。”方正中期期货总经理许丹良认为,人民币能否自由兑换是期货公司能否顺利开展境外业务的关键,这关系到期货公司能否在自贸区内进行现货转口贸易,以及利用境外期货账户开展内外盘套利和基差交易等。另外,期货公司能否通过自有贸易账户或离岸账户参与各类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也需要《意见》配套细则予以明确。
责任编辑:彭薇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