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河矿业违法排污涉事矿已停产拟罚30万元
2014年10月01日 8:26 3057次浏览 来源: 新华网 分类: 地质矿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29日上午通报称,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么锌矿日前违法排污,经整改外排废水已达标,没有对下游沿岸群众生活用水造成影响。目前拉么锌矿已被当地政府责令停产。
通报称,河池市环保部门监测发现,7月15日、7月30日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么锌矿尾矿库总库外排水“镉”“锌”浓度均超标,随后有关部门要求企业整改。整改后监测数据显示外排废水达标。
据介绍,拉么锌矿排出的超标废水经过一段无人居住的小溪后进入刁江。河池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刁江监测断面1至8月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刁江水质没有超标。此次企业违法排污没有对下游沿岸群众的生活用水造成影响,没有造成法律规定的严重后果,未酿成环境污染事件。
河池市环保局副局长梁文锋介绍,企业超标排污的原因有主客观两方面。今年七月上、中旬当地出现强降雨天气并引发洪水,冲毁环保污染防治设施,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企业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和应对极端天气预案管理不到位,废窿道涌水、废矿渣等遗留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
梁文锋称,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研究决定对拉么锌矿违法排污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拟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并按有关规定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事实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9月初,当地政府责令企业停止生产。
责任编辑:陈鑫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