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中国矿山企业靓丽的风景

2014年10月20日 20:13 133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大会论坛全记录

  政府高度重视   利好措施频出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许多矿山企业已自发或自觉地向着绿色发展的目标在迈进,开始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涌现出同煤集团塔山煤矿、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等一大批在地质环境、生态保护方面做得比较好的示范企业。
  国家对绿色矿山发展的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绿色矿山建设的兴起并向纵深发展。4年来,国土资源部将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作为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升矿业整体形象、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按照规划统筹、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会促进、政策配套、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思路,大力推进试点工作,探索促进配套政策措施,绿色矿山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按照中央要求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2010年9月,国土资源部专门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进一步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任务以及绿色矿山创建的基本条件,对不同类型及各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做出了统筹安排,明确了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企业文化9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按照部署,到2015年,我国将建设600个以上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形成系统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到2020年,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将绿色矿山的条件和标准逐步上升为管理制度,严格准入和监管,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基本形成全国绿色矿山格局。目前,国土资源部已正式遴选和安排了661家矿山企业作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同时,国土资源部还研究制定了促进绿色矿山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督促矿山企业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走节约、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之路,颁布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规范矿产开发活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活动。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科技兴地战略的决定》,实施科技创新计划,加大对共伴生、低品位、难利用资源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方法的攻关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推动作用。加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和引导。
  2010年~2011年,我国安排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14.02亿元,惠及120家绿色矿山试点企业;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1.82亿元,涉及绿色矿山试点企业10家。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上,向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加大倾斜力度,明确绿色矿业发展政策导向。与此同时,有关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评审和验收办法也相继出台并不断完善。
  企业“八仙过海”  模式不断涌现
  在4年来的绿色矿山试点建设过程中,全国矿业行业因企制宜,按照规定要求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原则,“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树立了一批可以复制推广的绿色矿山建设典型模式,为煤炭、有色、冶金、黄金、化工、建材及非金属等矿业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一是树立了“绿色立企”模式,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试点矿山企业把绿色发展作为立企之本,万事欲行,环保当先,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
  二是树立了“科技兴绿”模式,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近年来,试点矿山企业在绿色矿山建设中,依靠科技进步,坚持创新驱动,不仅成功探索出了一条“科技兴绿”之路,还有效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东鞍山铁矿着眼于建设国内外同行业技术领跑企业,围绕增产、提质、降耗和安全环保等4个方面,积极研究、推广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产品质量,提升了安全环保水平。
  三是树立了“节约护绿”模式,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不仅是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之一。近4年来,试点企业通过加强对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既增强了国内资源供给能力,又减少了储量动用,资源、环境和经济效益显著。四川安宁铁钛公司攻克了世界性难题——“低品位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技术”,使低品位钒钛磁铁矿的“三率”指标显著提高;辽宁宏跃集团八家子矿业公司,积极开展残采工作,在确保井下回采率不断提高的同时,还加强了选矿工艺的改进,对铅锌等资源进行充分回收,并对过去的尾矿进行二次选矿,实现了资源节约利用的最大化。
  四是树立了“绿色共赢”模式,矿地关系日益和谐。“开发一方资源,造福一方百姓”,是建设绿色矿山的应有之义。几年来,试点单位把建设和谐矿区、构筑良好矿地关系作为绿色矿山的主要内容,并将其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当中。云南磷化集团公司昆阳磷矿,以支持新农村建设、发展地方经济、构建和谐矿山为宗旨,遵循“互相理解、相互支持、睦邻和谐、共赢发展”原则,以“工业反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扶持集体经济,提供劳务就业,赞助补偿,企地文化交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工作要点,带动周边村庄发展,摸索形成“云磷-汉营模式”。近几年来,云南磷化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累计投资超过50亿元,使当地百姓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实现社区和谐。
  建设任务艰巨   仍需持续给力
  可以说,我国绿色矿山试点工作开展4年来,已经实现了由点到面、由探索到实践的突破,尤其是绿色矿山建设的机制和体制得到了建立完善。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基本条件、评选办法和标准,建立了评选专家库。而随着第一批国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验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验收办法(试行)》也于近期出台并开始施行,为下一步绿色矿山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突出表现在试点数量少,区域、行业示范带动能力有限;配套支持政策,特别是税费等经济激励约束政策不完善,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对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将进一步扩大试点示范范围,带动绿色矿业全面发展。将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扩大绿色矿山试点企业比例,争取在“十二五”期间使国家级绿色矿山数量有所增加。创新工作推进方式,在继续做好单个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建设一批绿色矿业示范区,着力推动资源和矿业集中分布区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中央、地方政府作用与企业的积极性,允许“先行先试”,鼓励制度创新,着力构建绿色矿业发展的共同责任机制和长效机制。
  同时,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符合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和标准的企业,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探索建立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与绿色矿山建设情况挂钩的政策激励机制。对绿色矿山企业给予资源配置方面的政策倾斜。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纳入矿业用地改革试点范围,简化用地审批手续、推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矿业用地复垦利用周转,保障合理的矿业用地需求。
  加强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的总结,及时上升为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管,也是今后绿色矿山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据悉,国土资源部将强化试点经验总结,逐步完善分地域、分行业及不同规模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和准入条件,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逐步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绿色矿山开发格局。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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