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这条底线
2014年10月22日 9:43 3563次浏览 来源: 中华建筑报 分类: 建设工程 作者: 赵刚
“希望我们的企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要按照‘合肥会议’和两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化改革,加强管理,转变生产和管理方式。要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这条底线,多创精品工程,把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行业、企业健康发展。”10月12日,在于杭州召开的第13届中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峰会暨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建设与优秀项目经理经验交流会上,住建部副部长王宁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企业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提出恳切希望。
住建部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毅、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质量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分别就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有关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以及重点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十项规定等做深入解读和宣贯,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措施。
原建设部副部长、十届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毛如柏,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涛,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谈月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董事长黄克斯,国际项目管理协会主席莫拉登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项目经理柴建森代表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在会上发言。
王宁认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建筑业改革发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最终都要落实到每个企业,落实到每个项目,落实到每位项目经理。每一位项目经理都必须认清自己的责任,重视自己的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
王宁指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一个突出特点,或者说一个关键点,就是进一步强化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这五个人就是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以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过去我们也讲责任制,但都没有很好地落实。这次我们就把责任落实到了具体人头上,而且是终身的。为此建立三项制度:开工前和施工中的承诺制度,竣工后的永久性标牌制度,以及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为了更加突出项目经理的责任,住建部出台了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
王宁强调,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经理最核心、最首要的责任,应该是抓质量安全的责任。项目经理如何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主要有四个关键环节:一是要强化抓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二是要认真履行项目经理的执业责任,三是要加强对一线操作工人的管理和培训,四是要用好用足安全生产费用。另外,要通过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来提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形成人人讲安全、重质量的环境和氛围。
王宁还就建筑行业的管理创新及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进行了详尽阐述。
王宁在讲话中寄语全国建设行业的大企业、好企业、骨干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希望他们能够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讲管理、讲品质、讲诚信、有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当好行业的“领跑人”,传递行业正能量。
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铁道学会理事长孙永福,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原主任张基尧等出席会议,各省市建筑业协会、有关施工企业负责人、国际项目管理组织负责人、中国国际杰出项目经理、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获奖个人和单位代表共8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峰会还邀请了来自国外项目管理组织负责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大型建筑企业负责人分别就城镇化建设、建筑业产业现代化、项目管理发展趋势等课题同与会代表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会上,中国建筑业协会还对2013年度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及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进行表彰,并向获奖单位、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责任编辑: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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