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协调工作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

2014年10月28日 12:27 406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新技术

 
 
  本报讯 经国务院同意,2013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92号)。为总结《意见》印发后相关落实工作进展和成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2014年10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会同环境保护部污防司牵头组织在北京召开了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协调工作会第二次会议。协调工作总召集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司长高云虎出席并主持会议。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科技部社发司、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局、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质检总局监督司等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及其再生金属分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介绍了《意见》落实总体工作进展和取得的初步成效。环境保护部污防司介绍了关于铅污染防治及环保核查工作进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行业协会代表围绕各自职能,分别介绍了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工作进展及下一步任务安排。通过相关一系列配套措施,铅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重金属污染形势得到好转,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产能过剩矛盾大幅度好转。截至目前,共有46家铅蓄电池企业和5家再生铅企业通过环保核查,13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和2家再生铅企业通过行业准入条件。按照《意见》,2015年底前将完成所有符合准入审查和环保核查工作,不合规企业将直接列入淘汰落后产能。
  高云虎指出,去年成立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协调小组以来,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按照各自职能全力支持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初步取得了一定成绩。他强调,财税、科技等政策对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希望各成员单位尽快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制定出台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联动政策,协同推进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为我国铅污染防治做出新贡献。(尚文)

 

责任编辑:李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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