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着力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
2014年11月14日 8:38 2532次浏览 来源: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分类: 地质矿业
近年来,赣州市矿管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依法治矿进程并取得一定成效。市局先后被国土资源部评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徐新丰、缪明、张明、曾文武等多位同志先后荣获部、省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普法先进个人等称号。多个县(市、区)矿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也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获得了相应的殊荣。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岗前培训,岗位轮训,积极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理工大学开展联合办学,通过开设矿政管理大专班、本科班,着力提升矿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能力。今年8月份,邀请了国土部执法监察局查处二处副处长潘辉同志为市、县矿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专题讲解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近期,又将邀请省厅执法专家为全市矿管系统执法人员授课。
长期以来,市、县矿管部门都能紧密结合“4·22”世界地球日、“12·4”法制宣传日和“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通过设点咨询、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抓好社会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护法的意识;利用矿业权人申办矿业行政许可、办理行政许可集中年检等机会,抓好矿业从业人员的宣传,增强矿业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规范执法程序。在理清法定职责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设定执法岗位,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及考评办法。按照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规定,细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指导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运行程序,科学合理地设定好操作路径及时限要求。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及案卷归档制度,切实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细化行政执行自由裁量标准,杜绝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主动开展内部监督,积极配合人大监督,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通知精神,“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严查涉矿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特点,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去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赣州开发区,派出200多个工作组3000多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共立非法开采稀土行政处罚案件44宗,通过价值鉴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3宗;共立非法采矿案件、非法经营稀土案件49宗。全市稀土矿业秩序实现了根本好转,稀土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加强日常巡查,保持高压态势。今年1-9月,全市矿管系统对全市矿业秩序实施动态巡查2159次,出动巡查人次8405人,发现并制止矿产违法行为87起。先后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矿业秩序大检查,对全市矿业秩序情况进行摸排,对涉矿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前三季度,市局共受理矿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46个(含县局16个),全市矿管系统共立案查处44起,开展联合整治12次。
责任编辑:陈鑫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