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划分为9大区

2014年11月23日 10:34 286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建设工程

  11月19日,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部、环保部等12个部委联合发布《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在规划体系上,“十二五”期间国家级专项规划整体预案明确将生态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规划分开编制,相互衔接,以提高规划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在实施过程中也便于操作。为此,《规划》内容界定为“以自然生态资源为对象开展的保护与建设”。
  “《规划》是在国务院1998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2000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基础上编制而成,将全国划分为九大区域。”发改委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将全国划定为八大区域,我们现在增加了海洋区,《规划》范围扩展为全国陆域、内水、领海及管辖海域。这是目前已有的各类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所没有的创新,也是《规划》的一大亮点。"
  全国年均超采地下水215亿立方米
  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自然生态资源具有生态与资源的双重属性,现在是开发利用太多而保护不够,未来应该加强和突出保护优先的战略。”
  为此,《规划》指出,当前,生态问题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生态产品仍然是我国短缺的重要产品之一,生态差距仍然是我国与发达国家重要的差距之一。
  其中一个突出的生态问题就是水土流失严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295万平方公里,年均土壤侵蚀量45亿吨,导致江河湖库淤积、崩岗和耕地损毁,每年淤积水库库容16.24亿立方米、损毁耕地6万多公顷。长江上中游、黄河中上游、珠江上游和东北黑土区等地区水土流失十分严重。
  十二部委还指出,地下水超采严重。全国地下水供水量达1107亿立方米,是1972年的5.5倍。北方一些地区地下水供水量已超过总供水量的70%以上。全国年均超采地下水215亿立方米,超采地下水造成部分地区地下水资源枯竭、环境地质灾害频发、地下水污染加剧。
  《规划》强调,海洋生态形势严峻。我国潮间带湿地面积丧失速度加快,红树林和珊瑚礁面积较上世纪50年代均减少70%以上,局部地区咸潮入侵、土壤盐渍化加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受损严重,生物资源衰退程度加剧,主要鱼类产卵场大幅萎缩。我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仅37.6%,侵蚀海岸线占20%。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
  海洋区首次纳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区域
  生态保护与建设区域布局,《规划》将全国划分为九大区域,并对每个区域提出了针对性的保护与建设战略。
  这九大区域分别为: 黄河上中游地区、长江上中游地区、三北风沙综合防治区、南方山地丘陵区、北方土石山区、东北黑土漫岗区、青藏高原区、东部平原区和海洋区。其中,首次被纳入的海洋区尤其值得关注。
  根据《规划》,海洋区域包括渤海的辽东湾、黄河口及邻近海域,黄海的北黄海(含长山列岛)、苏北沿海(南黄海区),东海的长江口-杭州湾、浙中南、台湾海峡,南海的珠江口及毗邻海域、北部湾、环海南岛、西沙、南沙等12个重点生态区。
  国家对海洋区域提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方向是加强海洋生态灾害防治,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海洋保护区建设,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监管,保障河流入海流路和基本生态水量,实施典型受损生态系统的综合整治与海洋生态修复,开展海岛生态保护与建设,维护海洋生态安全。
  《规划》在九大区域的基础上,确定国家层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战略重点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近岸近海生态区等集中连片区域和其它点块状分布的重要生态区域,构建“两屏三带一区多点”为骨架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包括国家全部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
  “这六大战略主题重点与九大区域并非一一对应关系,并非每个区域都有一个战略重点。”前述国家发改委官员分析,有些战略重点既跨行政区域,也跨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区域,因此需要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规划》是在十八大之前就起草好并上报了,所以对体制改革部分的内容写得不够细致。”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现在应该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在未来的政策设计中,进一步理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管理体制与机制。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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