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领域破除进入壁垒 社会资本投资盛宴开启
2014年12月11日 8:32 4012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建设工程 作者: 于祥明 姜隅琼
“投什么”“谁来投”“怎么投”,面对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之变,决策层指路社会资本入市: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基建、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社会事业七大领域一股脑开放,从操作层面来看动作相当“迅猛”。
一场投资盛宴开启,这回的主角是社会资本。
11月26日,《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包括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基建、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社会事业七大领域一股脑向社会资本开放。
为社会资本开路
“《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对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说。
通过投融资机制改革,打破垄断壁垒,引社会资本之活水入市,是决策层在平衡发展和稳定关系的一招“妙棋”。
今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曾发布首批向社会资本开放的80个示范项目,包括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北京地铁16号线、陕京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等,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其中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投资规模或在1600亿元以上,北京地铁16号线投资规模也在370亿元。粗略推算,80个项目的总投资规模至少在几千亿元。
“现在各个地方都在这样做,把一些项目拿出来向民资开放,对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发挥社会资本作用有重要意义。这对优化投资结构、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国家发改委投资所副所长汪文祥说,“《指导意见》改革的气度和力度之大远超预期。”
按照李朴民的解释,《指导意见》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提出了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7个方面的重大措施。这些措施将有效降低相关领域的进入门槛,可以说是为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指明了方向。
推进速度迅猛
从操作层面来看,推进社会资本入市的动作相当“迅猛”。
李朴民透露,这七大重大工程包已报经国务院批准并下发文件。而且,为了加快重大工程建设,发改委已经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重大工程专题协调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建立了重大工程进展情况按月调度的工作机制。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工作联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保障重大工程建设资金,强化重大工程后续项目储备管理,切实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李朴民说。
另外,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正在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日公布,其根本目的也是“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供给能力。”
打破“玻璃门”
“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基建、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以及社会事业7大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具有巨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业内人士说。
以能源领域为例,《指导意见》提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电网建设、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等建设运营,包括水电站、核电项目、风光电、生物质、高效煤电项目建设等。“这些行业的垄断不仅是国家主导,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行业进入壁垒高,包括技术壁垒、资金壁垒等,核电、水电、天然气管道过去民企直接投资都很少。”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王晓坤说。
而且,7大领域的工程建设周期长,现金流回收慢,集中建设给相关行业和国有企业带来的资金压力也较大。如核电企业也在IPO寻求多元融资渠道,环保企业探寻PPP模式融资创新,北京市从2013年至今已吸收290亿元社会资本用于水环境治理。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工程都是资金密集型,且投资可获得稳定的回报收益,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既可以多元化资金来源,也可以保障企业投资的安全性,将资金引向实体经济领域。
如何打破民企进入重点领域的“玻璃门”,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毅军指出,本次公布重点领域投融资,首先是通过放宽准入的形式;其次是通过投融资方式创新促进能源设施快速发展。“具体操作可能是在项目核准、建设阶段有强制性要求,配合新版的投资目录。”他说,“下一步,基础设施的投融资需要制定负面清单。”
责任编辑:陈鑫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