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矿产资源管理新闻回顾

2014年12月31日 8:20 284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国土资源部公开45项行政审批事项
  2014年2月14日,国土资源部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其保留的45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目录显示,45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审批、土地登记上岗证核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认定3项面向公民个人,其他均面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组织。
  点评:准确定位和把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两者是有机统一的。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国土资源部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的做法很值得借鉴。
  汛期地灾日报告制度5月启动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2014年5月至9月,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启动了汛期地质灾害日报告制度和月度通报制度,要求各地须将每天发生的灾情险情及其重大工作部署情况于当日下午3时前报告部应急办,每月的演练和培训等情况于下月3号前报告部应急办。
  点评:通过实行汛期地灾日报告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国土资源部在防灾治灾方面做到了严密部署、密切关注。2014年,国土资源部地灾防治效果显著,特别是在防治极端气象事件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全球地质一张图·中国”上线
  “全球地质一张图·中国”于2014年5月正式上线,首次面向全球提供中国主要陆域面积1:100万地质图空间数据(英文版)的发布与网络服务,填补了“全球地质一张图”中国区域数据的空白。
  点评:“全球地质一张图·中国”的上线,标志着我国作为一个地质大国完成了“全球地质一张图”计划参与国的职责。“全球地质一张图”计划于2008年在第33届国际地质大会上正式启动,目前已有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等10余个国际组织和120个国家参与。
  稀土矿钨矿开采继续实行总量控制
  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6月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取消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继续实行稀土矿和钨矿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并且指出,2014年度不再下达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钨矿综合利用指标实施指标加核定考核,适当放松约束。同时,《通知》还提到,继续实施稀土矿钨矿矿业权暂停政策至2015年6月30日。
  点评:该政策的实行有效地促进了国家优势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对于引导该行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同时也表现了国家在控制开采量和加速行业整合等方面的动作,显示出其加强对矿产把控力度的态度。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施行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第59号令,发布《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促进地质环境监测组织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和监测成果应用等制度化和规范化。《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点评:该《办法》是为了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地质环境监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出台后,可有效指导相关各部门的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全球海底地形晕染地图发布
  2014年7月6日,天地图2014版正式上线运行。新版天地图首次发布了全球海底地形晕染地图,新增多时相地图对比浏览功能,用户可对同一地点不同时期影像进行对比,充分了解某一城市或街道的过去与现在。
  点评:作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主导建设的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已成为宣示国家主权、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我国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领域响亮的民族品牌。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须持证上岗
  为落实《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于2014年7月向各省(区、市)执法监察局(队、总队)发出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规范业务培训,新从事执法监察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在从事执法监察工作之日起半年内参加持证上岗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未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的,不得从事案件调查等执法监察一线工作。部省两级要建立师资专家库,部层面要建立执法监察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资格培训考试题库。
  点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一项神圣的任务,通过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培训,造就一支业务精湛、勤政廉洁、执行力强的执法监察队伍,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是保证执法任务顺利进行的最基本条件。
  矿业权抵押有新规
  2014年7月16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财产权人依法行使抵押权,停止执行《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其中,第五十五条为:矿业权抵押是指矿业权人依照有关法律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矿业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以矿业权作抵押的债务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矿业权为抵押物。
  点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五条停止执行,主要是为了与《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抵押的规定保持一致,恢复了财产抵押的法定范围,这意味着矿业权人既可以用矿业权为自己的债务设定抵押,也可以作为第三方,将该矿业权抵押给债权人。
  非油气矿业权申请报件简化
  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7月发布《关于调整国土资源部矿业权(非油气矿产)申请部分要件报送方式的公告》,明确申请国土资源部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所提交资料中,按规定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意见等,自2014年9月1日起,不再要求申请人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
  点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探矿权的意见”,以及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办事指南中规定的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权属无争议’的证明材料”、“矿业权人履行义务等情况的意见”、“有关履行义务情况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意见等,均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内部专网直接传输电子件至部政务大厅,不需要由矿业权申请人携带纸质件申请办理矿业权,这是国土资源部利民工程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首个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发布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印发《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国家层面的首个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对推进我国地理信息产业蓬勃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规划》明确,力争到2020年初步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有序的地理信包含息产业发展格局,使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点评:地理信息产业是以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的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当前,随着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产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张、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已经进入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的新阶段。
  第三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启动
  按照国务院要求,第三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共同组织编制。2014年7月29日,第三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审议了第三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部署启动第三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点评:中国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当前压力巨大,未来将更加严峻。所以,要统筹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各项工作,矿产资源规划在其中具有重要地位。
  新《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发布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12月27日发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同时废止。
  点评:国内煤炭产能过剩、下游需求持续减弱的大环境下,煤炭产品价量齐跌,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颁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与其去年底发布《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修订稿)》相比,在内容上新增了多项重要的条款。例如,要求禁止不正当竞争,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以及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范围内单位或个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炭等经营行为,但单靠这些政策扶持实现回暖难度较大,关键还要靠国内经济发展和煤炭供需格局的改善。
  4部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法规作修改
  国务院发文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4部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分别是:《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点评:国务院有关会议释放的政策信号显示,这次修改是国务院有针对性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自我革命“先手棋”和宏观调控“当头炮”的重要内容。
  国土资源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办单位,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并对其具体行政行为负责。
  点评:阳光行政已成必然。国土资源部印发执行的《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得信息公开工作变得有章可循。
  22种重要矿产“三率”情况查清
  黄金、煤炭、冶金、有色金属、非金属、油气、化工7大行业矿山“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调查与评价工作于2014年11月在京通过专家验收,金、铁、煤等22种重要矿产“三率”水平及技术现状全面查清。
  点评:为掌握我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情况和技术工艺现状,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国土资源部自2012年6月启动了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七大行业“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通过验收,标志着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进入收官阶段。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管理有新规
  国土资源部11月印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管理工作,明确专项管理流程和各方职责,尤其是严抓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
  点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主要用于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国土资源部发文规范其管理工作,有助于营造健康和谐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氛围。
  先进技术促矿产资源节约集约
  2014年11月19日,国土资源部举办《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的公告》新闻媒体座谈会,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许大纯表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国内资源保障能力。
  点评:发布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主要目的是提高技术的转化率和普及率,实现技术“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把先进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国土资源部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
  2014年12月2日,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国土资源部在山东省淄博市举行了以“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国土”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在出席活动时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利用一个月时间,以“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国土”为主题集中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系列活动。
  点评:在新的历史时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新定位尤其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国土资源部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土,以法治思维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将法治原则贯穿国土资源管理全局,用法治工作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矿业权合同管理有了新“智库”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在强化探索研究同时,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对《矿业开发示范协议(1.0)》英文版进行了汉化,并经过三轮的审核,最终形成了《矿业开发示范协议(1.0)》中文版。2014年12月9日,由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召开的矿业权合同管理专家研讨会暨研究成果发布会上,与会的专家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完善矿业权合同管理和中国政府及矿业公司如何利用《矿业开发示范协议(1.0)》进行了讲座和讨论。
  点评:矿业权管理是矿政管理的核心,矿业权合同管理则是加强矿政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国际矿业界普遍关注的一件大事。《矿业开发示范协议(1.0)》站在矿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突出矿业企业、政府的“双赢”为矿业企业、政府和社区集体的“三赢”,填补了国内矿业权合同研究的空白,不仅为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矿业权合同提供了一个模板,也将对中国矿山企业如何更好地进行海外矿业实践和更好地促进中国境内企业矿业的可持续开发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重点成矿区带工作部署信息上网
  2014年度重点成矿区带工作部署信息现已在全国地质资料信息网(www.ngac.cn)上线,提供21个重点成矿区带和乌蒙山片区等重点地区的矿产调查评价工作部署信息,并针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一阶段任务中的锰、锡、钾盐、页岩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矿种,提供工作部署信息。
  点评:重点成矿区带工作部署信息网上可查是一个重大突破,它为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国重点成矿区带工作部署情况提供了便利。
  地灾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取消
  
国土资源部2014年12月9日发布公告,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要求,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公告明确,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二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各级评估报告不再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查。涉及国务院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管理制度,按相关程序办理。
  点评:地灾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虽然取消,但地灾危险性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按要求,与有关部门协同,在项目选址、规划等环节予以保障。
  全国地环监测规划2015年完编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座谈会于2014年12月12日召开,明晰了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编制思路,五大重点工程成为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组织部署,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研究编制,预计2015年底完成。
  点评: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规划是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及成果支撑区域国土可持续开发的行动方案,也是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国土资源部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国土资源部于12月19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国土资源部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力加强国土资源市场信息公开、加强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继续推进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8个方面发布了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点评:国土资源部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向老百姓公开其工作和“账本”,解答老百姓心中的疑惑,使得老百姓能够参与到国土资源部的决策中,这是政府工作的一大突破。国土资源部“晒”工作的举动值得“点赞”。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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